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二十、斜封官設立

依唐朝定制,官員的任命必需經過中書省的提名、門下省的核對。然而,自從武則天開始,「不經兩省而徑自封拜官職」成為風氣。此風氣下歷中宗而未改。

不經兩省而被皇帝徑自封拜的官員,由於裝置他們被委任的詔敕的封袋不按常規樣式封發,而改用斜封,他們因此被稱為「斜封官」。又詔敕往往不用硃筆,而是皇帝直接用墨筆書寫,此表示這項命令其實未經兩省同意,而要求執行機關勉強承認了事。「斜封官」的任命,時人稱為「斜封墨敕」。

「斜封官」的數目,隨著安樂、長寧公主等人收受賄賂,賣官鬻爵,漸漸增加。

安樂、長寧公主及皇后妹成國夫人、上官婕妤、婕妤母沛國夫人鄭氏、尚宮柴氏、賀婁氏、女巫第五英兒、隴西夫人趙氏,皆依勢用事,請謁受賕,雖屠沽臧獲,用錢三十萬,則別降墨敕除官,斜封付中書,時人謂之「斜封官」(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

直至吏部員外郎李朝隱施以打擊,任用「斜封官」的風氣才稍被遏止。

時斜封官皆不由兩省而授,兩省莫敢執奏,即宣示所司。吏部員外郎李朝隱前後執破一千四百餘人,怨謗紛然,朝隱一無所顧。(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