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9日 星期六

改善社會福利

麥理浩上任前,港府並無完善的社會福利政策,只知向貧苦大眾發放糧食。1967 年,港府始向貧民發放現金援助。1971 年,戴麟趾引入「公共援助計劃」,向受助人發放現金膳食津貼,但礙於規模小,金額低,受惠民眾有限。麥理浩覺得港府有責任扶助弱勢社群,不應獨力由慈善團體負責,更不應任由自由市場作出調節,遂於任內大幅改善房屋和教育,更致力改革和擴展社會福利制度,讓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均獲得基本保障。

1972 年,麥理浩調高「公共援助計劃」的基本金額,讓受助人支付膳食開支之餘,也可支付其他生活開銷。1974 年,他對「公共援助計劃」受助人的開支模式展開調查,兩年後按調查結果制定新的物價指數,使「公共援助計劃」發放金額能準確反映實際物價水準。麥理浩又放寬受助人的申請資格,讓更多有需要的市民受惠。1980 年,新增殘疾補助金,為輕度傷殘人士提供額外補助。

除了「公共援助計劃」,麥理浩 1973 年引入「傷殘老弱津貼計劃」,向嚴重傷殘人士發放「傷殘津貼」、向年滿 75 歲但沒有入住安老院舍的長者發放俗稱「生果金」的「老弱津貼」。1977 年,「傷殘老弱津貼計劃」修訂為「傷殘及高齡津貼計劃」,「老弱津貼」也改名為「高齡津貼」。1978 年,「傷殘及高齡津貼計劃」改稱為「特別需要津貼計劃」,領取「高齡津貼」的合資格年齡門檻由原來的 75 歲降低至 70 歲,同時取消安老院舍長者不受惠的規定。

由計劃屢次改名,從「傷殘老弱」轉「傷殘及高齡」,再轉「特別需要」,可見港府不想領取津貼為受惠者帶來歧視,繼而窒礙有需要人士申請的意欲,思慮可謂周到。

又大幅增加福利,由政府承擔,不靠慈善團體,這已是左翼自由主義 (即自由平等主義) 作風,而非傳統自由主義,更非右翼自由主義所首肯。當然,麥督的概念,多少受英國本土政治氣候改變影響。1974 年工黨上台,工黨所奉行的社會民主主義,便是主張:在自由民主制度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政府通過經濟干預和社會干預的手段,促進社會正義。今天一些北歐國家,仍深受社會民主主義影響。

麥理浩還改善向學生提供的交通補助 (設於 1971 年),1981 年起向所有 12 至 25 歲的全日制學生發出乘搭車船優待證,學生在任何時間憑證乘搭公共運輸工具,均可享半價優惠,此舉有效舒緩學生在交通方面的開支。

此外,「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等也在他任內引入,專門向暴力罪行受害人、因執法人員使用武力而受傷的人士和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援助。

配合各項援助計劃的推行,麥理浩在全港設立十多個社會福利署辦事處,兒童服務中心也由原來的 50 多所急增至 250 多所。理工學院 1977 年起培訓專業註冊社工,為社會福利政策的發展注入新動力。

儘管港府的社會福利開支增幅以倍數計,麥理浩始終堅持全面發展社會福利制度。1979 年發表的《進入八十年代社會福利》白皮書,為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政策訂立藍圖,該報告提出由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地區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並由社會福利署負責中央規劃、統籌、管理、以及籌辦全港性的宣傳運動。

1981 年,伴隨社會福利政策擴展而造成的公共開支增加,開始衍生問題。港府不得不開徵新稅項、調高機場稅、制訂平衡預算等,以控制社會福利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