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4日 星期六

評詩準則

上文提到李紈評黛玉的詩為第二,寶釵的為第一,究竟是什麼緣故?

須知道詩社中人都是大家閨秀 (寶玉除外),大家閨秀該有大家閨秀的風範,大家閨秀的風範為何?寶釵說得最好,第四十二回:

咱們女孩兒家不認得字的倒好……就連作詩寫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內之事……你我只該做些針黹紡織的事才是,偏又認得了字,既認得了字,不過揀那正經的看也罷了,最怕見了些雜書,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

簡言之,就是安分守己,成就道德,不沉迷於作詩寫字,也不陷溺於兒女私情。做女孩子,一旦鋒芒外露,終究不是一件好事。

李紈身份很特殊,她是守節的寡婦,一個女人帶著兒子賈蘭長大,也是出身名門,第四回:

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為國子監祭酒,族中男女無有不誦詩讀書者。至李守中繼承以來,便說「女子無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時,便不十分令其讀書,只不過將些《女四書》、《列女傳》、《賢媛集》等三四種書,使他認得幾個字,記得前朝這幾個賢女便罷了,卻只以紡績井臼為要,因取名為李紈,字宮裁……唯知侍親養子,外則陪侍小姑等針黹誦讀而已。

我們可以說,李紈正是大家閨秀風範的體現,亦是活生生的儒門女君子。這麼看起來,曹雪芹安排李紈評詩,就不純粹是評詩,更是評人。此點大家應當注意。

事實上,歐麗娟早已指出,《紅樓夢》裡的詩作,全部都算不上一流好詩,卻是曹雪芹按照不同人物的性格及其生命的內涵度身訂造,換言之,每首詩都是各人性格的反映。蔡義江也說:

《紅樓夢》中的詩詞曲賦是小說故事情節和人物描寫的有機組成部分。《紅樓夢》的詩詞不單單是情節發展的點綴之筆,而是與人物的性格,故事的發展緊緊結合在一起的,本身就是表現對象。(<論《紅樓夢》中的詩詞曲賦>)

評鑒詩作,實際等於評鑒人物。

在儒家禮教、大家閨秀的單一標準下,黛玉的風流別緻、率性自然,不及寶釵的溫雅沉著、含蓄渾厚,是必然的。風流別緻、溫雅沉著、含蓄渾厚等字眼,看似用來評價詩作,其實是對人物性格的定評。

探春認同李紈,可見她恪守儒家禮教,汲汲於做大家閨秀。寶玉呢?

又笑道:「只是蘅瀟二首還要斟酌。」

他不服,覺得黛玉的詩好些。當然,他愛黛玉,說上這番話亦在情理之中。不過,此番話尚有另一重意思:寶玉不認儒家禮教為單一標準,他要挑戰儒家禮教。這個地方,也是他和寶釵不能調和處,何以「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關鍵就在此。

觀乎李紈的回答,甚具霸氣,

李紈道:「原是依我評論,不與你們相干,再有多說者必罰。」寶玉聽說,只得罷了。

霸氣固然來自李紈為人犀利,她又是眾人認可的評判,但更多是因為她代表著儒家的正理,是衛道者。在長輩理直氣壯下,寶玉只能罷休,這是儒家宗法社會的悲哀,窒礙個人發展,亦無純粹藝術可言。

後世每對「誰是寶二奶奶?」爭拗不斷,榮國府娶媳婦,總不能不講究禮教規範吧!誠然,賈母的心意很重要,但候選人的德行亦不容忽略,「瀟湘妃子當居第二」、「終讓蘅稿」,表面是講詩,暗地裡已埋下寶釵最後會成為正式的寶二奶奶,如白先勇所言:

薛寶釵是儒家宗法社會裡邊最合儒家宗法社會理想的媳婦……她嫁給了那個宗法社會她那個媳婦的位子。

只有從評詩等於評人的角度切入,才可以讀通詠白海棠一節。平情而論,寶玉的詩與探春的水平相若,為何「怡紅公子是壓尾」?以詩論詩,是沒有道理的。可是,落到人品上,探春踐行禮教,寶玉起來挑戰,李紈怎能不以寶玉「壓尾」?整件事就講得通了。

周汝昌說:

《紅樓夢》的寫法跟《水滸傳》又大大不同,不同在哪裡,《水滸》《三國》《西遊》都是正面表現,這裡面沒有,還有一層,還有正話反說,還有婉辭,背後還有什麼,沒有,那就是這個,這不都是大白話嗎?……這個《紅樓夢》不好辦,就在完全改變它不是個正面的,它這個話有多少曲折,有深層……(<周汝昌眼中的四大名著 -《紅樓夢》中情>)

詠白海棠、李紈評詩,便是一個好例子。

李紈定下於每月初二、十六兩日在稻香村開社,出題限韻都依她。詩社名叫「海棠社」。眾人商議了一會,略用些酒果,便各自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