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積極營建關寧錦防線,皇太極久攻不下,死傷慘重。可惜明朝內部宦官魏忠賢把持朝政,他未幾以不救錦州為由,彈劾袁崇煥。袁崇煥不得已告老還鄉。他再次復出,熹宗已經去世,思宗即位,魏忠賢被誅。
袁崇煥擔心朝廷內有人妒忌自己功高,趁機惡意中傷。思宗請袁崇煥無需疑慮,且親自賞賜尚方寶劍 (一種軍事授權,由皇帝賜與武將,許其在戰場上直接誅殺低層軍官及士兵,不用特別上奏朝廷)。
袁崇煥到任後,不久和毛文龍發生衝突。毛文龍曾多次襲擊清軍失敗,在皮島駐紮。袁崇煥於管理皮島兵餉問題上與毛文龍意見不合,毛文龍亦堅持自己了解遼東局勢,能解決滿洲,順勢攻佔朝鮮。袁崇煥卒之決定去除毛文龍,宣佈毛「十二大罪狀」,命人除其衣冠並捆綁,祭出尚方寶劍把他誅殺。
《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
島中將卒聞其死,皆哭。
《毛太保公傳》:
鐵山、皮島俱祠祀公。遼左遺民有挈妻子來,競無所歸,號泣自經於祠下者。
可見毛文龍頗得民心。他開創軍事重鎮東江鎮,又令華北地區經濟繁榮。
關於袁崇煥執意殺毛文龍的原因,吳晗、閻崇年認為,是毛文龍私通後金所致。毛佩琦等則指出,毛文龍被害的主因,是不受朝廷的約束,尤其是不願接受袁崇煥的控制所致,而袁崇煥的制約方式等同奪取皮島的管治權,徹底架空毛文龍,毛文龍不肯就範也在情理之中。
另《明季北略》:
遼民苦虐於北,時欲竄歸中朝,歸路甚艱,百計疾走,數日方抵關,文龍必掩殺之,以充虜報功,是其大惡。又驕恣,所上事多浮舉,索餉又過多,朝論多疑而厭之,以方握重兵,又居海島中,莫能難也。崇煥初斬文龍,上甚喜,嘉諭倍至。
此見毛文龍行為亦有過份的地方。
要之,思宗對袁崇煥殺毛文龍感詫異,《明史・袁崇煥傳》:
還鎮,以其狀上聞,末言:「文龍大將,非臣得擅誅,謹席稿待罪。」時崇禎二年五月也。帝驟聞,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其爪牙伏京師者,令所司捕。
他對袁崇煥的信任逐漸動搖。
崇禎二年 (1629 年) 十月,皇太極得知毛文龍已死,決定兵行險著,率十萬精兵,繞道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直迫北京。袁崇煥雖可解京城之圍,卻躲不過皇太極的反間計,《明季北略》:
都中又喧言崇煥導虜入犯,上甚切齒。先是,虜出獵,擄我多人。中有二璫,上命偵崇煥者,亦被擄。虜視之,知為璫也,乃設一記,佯為袁遺書約犯邊,答云:「知道了,多謝袁爺。」又佯驚云:「乃為璫聞,縛璫亟斬之!」又故遺一奴私放璫歸。璫歸,上其事。上再召崇煥入,即下詔獄。
《明史・袁崇煥傳》:
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
崇禎三年 (1630 年),袁崇煥因「通虜謀叛」、「專戮大帥」等罪名,被判凌遲 (由劊子手用利刀將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塊切走,由數百至數千切不等。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小時的痛楚才會失血而亡),死前留下遺言「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將勇,忠魂依舊守遼東。」
張岱《石匱書》:
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明季北略》:
江陰中書夏復甦,嘗與予云:昔在都中,見磔崇煥時,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
個個都信以為真,覺得袁崇煥通敵賣國。百姓愚昧,君主猜疑,明朝焉得不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