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 星期一

史無前例的困境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指「佔中九子」被裁定罪成是彰顯法治精神,他說:「以所謂公義包裝的非法佔中,不僅是對公義的偽善和污辱,更是對香港法治這一核心價值的深層次傷害。它警醒我們,要正視並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風險點,可以說,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沒有特殊,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

敢問王志民眼中的公義是什麼內涵?難道乖乖守法就是公義?公義尚未界定清楚,如何知「佔中九子」提倡的就不是公義、僅為「借公義作包裝」?偽善、污辱更加無從談起,因王氏根本未有證明「佔中九子」提倡的確確實實違反公義。

公義,英文叫做 justice,亞里士多德說:「公義是讓人們得到應該得到的,有什麼是應得的全在於有什麼美德」。「佔中」為何會出現?因為要反對人大八三一決定,反對有篩選的普選行政長官。為何要反對有篩選的普選行政長官?因為中共承諾過會按照《基本法》給予港人雙普選,在港人的一般理解中,普選是無篩選的。中共由 0708 雙普選推遲到 2012,到最後設計好一個有篩選的普選行政長官制度,迫香港人接受。中共背信棄義,「佔中」才會出現。「佔中」的目的為何?只是希望爭取香港人本來有的投票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背信棄義即失德,香港人取回屬於自己的,而且手法溫和,哪一方反映公義不是很清楚嗎?

至於傷害香港法治,梁振英收取 UGL 款項逍遙法外、法律界人士指出問題被林鄭斥唱衰香港司法,這樣一種法治,「佔中」對其構成傷害,是肯定的了。然而,此法治是真正的 rule of law 嗎?

柏拉圖說:「我認為,在法律服從其他權威,且缺乏自身的權威的地方,政府很快就會崩潰;但是,如果法律成為政府的主人,政府成為法律的僕人,然後政府就會履行自己的承諾,人類才會享受到上帝給國家的全部祝福。」西塞羅則認為:「為了獲得自由,我們都是法律的僕人。」法律有自身的權威,再有權有勢的人都必須臣服於法律之下,這方是 rule of law,有人可以例外的不算。

rule of law 中的法律更要體現著公義,以義為質,非當權者用以維穩的工具。當下香港所謂法治,有無上述兩種特色呢?無的話,衝擊之以使之趨近真正的 rule of law,有什麼問題?

王志民其實不是講道理,而是訓示式、指令式,最尾幾句關鍵,「要正視並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風險點」、「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各位香港人,廿三條即將殺到啦!

鍾祖康曾經有一個比喻,香港好比一隻猴子,中國好比一頭手握槍的豬。猴子雖然靈活,但豬手中有槍,猴子始終難逃豬的魔掌,只能夠藉機智圖存。

主權移交前乃至移交初期,相信無香港人 (少數熟讀中共黨史或有親身經歷的人除外) 會料到中共蠻不講理竟到了這個地步。用蠻不講理亦不盡恰當,準確些說,是不去同情地了解對方的想法,只知將自己認為對的當作絕對真理 (即歪理)。

英國打算用理性務實的文明談判方式跟中共交手,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因中共是不會接受他人理由的。

《基本法》種種條文,中共種種承諾,英國、香港人信以為真,誰知創黨元老李大釗白紙黑字寫「我們加入本黨,是幾經研究再四審慎而始加入的,不是胡裏胡塗混進來的,是想為國民革命運動而有所貢獻於本黨的,不是為個人的私利與夫團體的取巧而有所攘竊於本黨的」,到頭來共黨還不是在國民黨搞滲透、分化、顛覆?倪匡說得對:「共產黨的話什麼時候靠得住?」

中共本來就是「寧要核子,不要褲子」的軍國,改革開放後,它更多了錢。猴子靈活是靈活,但在威迫利誘之下,似乎越來越向自傲自大的豬馴服了。

視歪理為真理、傲慢自大、以力假人的軍國,香港昔日從未單獨面對過如斯厲害的對手。是要繼續遊行遞信、登頭版廣告、做政治嘲諷劇當做左野,抑或採取積極進取的抗爭方式,不戀棧議席,值得認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