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 星期五

香港出現首批政治犯

主權移交二十年,香港終於出現首批政治犯。廿歲出頭的青年,前途本來一片光明,因不滿港共劣政,走上街頭勇武抗爭,最終被控以「暴動罪」,身陷囹圄。

暴動?暴動市民翌日能生活如常?網友說得好:「1922 年,國共支持嘅海員暴動,劫糧、癱瘓交通、燒舖、企圖殺『洋人』等。1925 年,又係國共支持嘅香港大罷工,劫糧、佔鐵路、槍戰、禁錮、虜劫等。1956 年,國民黨支持嘅九龍暴動,縱火、殺『洋人』、火燒瑞士副領事、姦殺婦女。1967 年,共產黨支持嘅左派暴動、炸彈屠城、槍戰、火燒異見者等。」暴動該當如此!掟掟磚,放放火就叫做暴動,閣下根本不知暴動為何物,侮辱了暴動這個詞!

去年新東補選有六萬六千多票支持暴徒之首梁天琦,已經清楚表達一個訊息:旺角「魚蛋革命」年青人的所作所為,一定程度獲得民意支持。何解市民會贊成年青人動武?因為警察濫暴在先!早於 2014 年,警察手起棍落,打得抗爭者頭破血流,手臂骨折,種下仇怨。「魚蛋革命」爆發前,警察竟向天開槍,且把槍指向示威者。假如年青人使用武力就是暴徒,警察滿手鮮血難道就不是暴徒?純粹後者是國家機器,有「維持社會秩序」作護身符,就可以擺脫暴徒之名,堂而皇之指責年青抗爭者做暴徒,此並非講道理,是訴諸強權。

況且,被判罪三人,廚師表明自己那時想逃走,廿三歲港大女生許嘉琪宣稱自己只是以攝影發燒友身分到場看熱鬧拍片。他們更加沒可能是暴徒吧!偏偏法官不予採納,還留下不合常理的話「若不想令人誤會的話,應留在原地」,堅持判入獄三年。閣下自以為中立無私,其實做了極權政府幫兇而不自知。

警察歡迎裁決,等於在抗爭者傷口灑鹽。警民衝突日後只會有增無減,越演越烈。又林鄭很大機會問鼎特首寶座,她上台會使多少青年變政治犯,教人憂慮。

陳雲昨天發帖建議,牽涉官司的抗爭者應盡快尋求外國政治庇護。從保存實力的角度看,未嘗不可取。民主黨涂謹申卻表示判刑合適,不免有些過份,還自稱什麼反對派?

參考台灣歷史,「美麗島大審」造就出一批政治犯,包括施明德、呂秀蓮、陳菊等,他們後來成為民進黨核心成員,推動台灣走向民主化。

香港自六七暴動後一直未再有政治犯。現在催生了,就長遠民主進程而言,是有正面作用的。毛澤東說:「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是歸根結底是你們的。」祝願三位義士平安度過,放眼未來,他們將會領導香港重見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