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日 星期三

可詛咒的時代

李波案翻版在香港上演。大陸富豪肖建華疑似在年三十晚被數十名公安、國安人員帶走。儘管聲明對外宣稱「本人是愛國華僑,一向愛黨愛國」、「目前正在國外治療」,警方卻確認事主經出入境管制口岸返回大陸。加上李波手持香港身份證和 BNO 尚且「被失蹤」,肖擁有香港永久居民和加拿大公民身份不見得能倖免於難。全城惶恐不安,背後涉嫌與習近平出重手反貪防腐有關。

倘若屬實,香港人的人身安全還有什麼保障可言?不幸上次李波林榮基事件未有觸發大迴響,現在只好任由中共宰割,認真可悲!

人身安全保不住,就連特首小圈子選舉,都傳出中聯辦脅迫選委投票提名林鄭的消息。據說中聯辦的目標是為林鄭爭取 500 至 700 個提名。此無異觸犯《選舉 (舞弊及非法行為) 條例》,以及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礙於廉政公署在 97 主權移交後直接向特首負責,《基本法》則可被多番詮釋而無定準,港人基本上僅能默許中聯辦施暴。尤有進者,唯一炮轟林鄭的報章《成報》,其老闆谷卓恒竟遭中聯辦恫嚇。「抱持良知堅持到底」,是大聲疾呼,也是曠野呻吟。

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發表 2017 世界自由年度報告,香港總得分 61,被列為「局部自由」地區。當人物、投票、言論、出版、新聞自由俱全幅崩塌,「局部自由」已經算得有點兒過譽了。

魯迅說:「世上如果還有真要活下去的人們,就先該敢說,敢笑,敢哭,敢怒,敢罵,敢打,在這可詛咒的地方擊退了可詛咒的時代!」香港人有擊退「可詛咒的時代」的勇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