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去年訪問英國,提到中國有自己一套「法治」傳統,其引述韓非的話「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以為佐證。韓非式「法治」究竟是什麼一回事?這其實可以從<五蠹>篇中找到答案。
<五蠹>篇有以下四句:「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儒指熟讀經史、文筆出眾的知識分子,俠指擅長武術、仗義扶助弱小的人。韓非竟然認為,統治者禮待上述兩類人,天下即告大亂。「法」乃統治者維持天下穩定的工具,其必然對儒、俠嚴加打壓。知識分子、勇武義士盡數被迫害至死,韓非式「法治」原來是如此一個模樣。
西方的「法治」(rule of law) 著重建立一套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框架和程序,讓人民的基本自由 (包括:言論、新聞、出版、宗教信仰等自由)
得到保障。作為當權者,其仍然要受到法律約束。換句話說,「法」在西方並非維穩工具,具有一定凌駕性。
秦始皇一味追隨韓非步伐,終引發「坑儒」事件、俠客潛伏民間,惹得千古罵名之餘,江山亦不見得能夠永久保存。
習近平不懂反省,於人家文明國度宣示自身不文明的地方,猶如在羅馬噴水池前伸出纏得畸了型的小腳,中國人到處遭受歧視、厭棄,不是合情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