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 星期三

從《環球時報》社論看中共對「李波案」的定調、取態

儘管《環球時報》對「銅鑼灣書店」股東、員工「被失蹤」的評論荒謬絕倫,中共對有關事件的定調、取態未嘗不可從字裡行間反映出來。

1 月 6 日發表的<港書商親筆信讓「綁架」謠言不攻自破>有以下一段:

綜合港媒的報導看,李波很清楚這次配合調查所涉及的不是小事。銅鑼灣書店長期出版、銷售針對內地的政治書籍,大量編造虛假內容,惡毒攻擊國家政治制度,造成了惡劣影響。銅鑼灣書店雖開在香港,但它對國家造成的損害卻早已「越境」進入內地,李波對此心知肚明。他原本大概很願意這次配合調查「低調進行」,港媒大肆炒作對他本人、對書店的生意都不是什麼好事。這種炒作對李波和家人所帶來的傷害反對派是不會彌補的。

簡單而言,中共將「銅鑼灣書店」定性為破壞國家有效管治的亂源,欲除之而後快。李波等人「被失蹤」,更多是中共主動出擊,大興問罪之師,以正本清源的結果。所謂「願意配合調查」,只是中共騙人的詭辭而已。

1 月 7 日發表的<香港書商配合調查真是被炒作歪了>說得更清楚:

首先,銅鑼灣書店雖開在香港,但它很大程度上面向內地讀者出版、銷售政治書籍,因而事實上雙腳跨到香港和內地兩個社會中。它給內地維護秩序製造了特殊干擾,挖了內地法治的牆腳。內地圍繞它開展調查,不僅「理」站得住腳,也是符合中國法律的。

由於「銅鑼灣書店」「給內地維護秩序製造了特殊干擾,挖了內地法治的牆腳」,按照習近平「依法治國」的原則,涉事人物自然需被拘捕,並予以嚴懲。

有人在此或會提出:「根據《基本法》,即使港人在香港從事危害中共統治的活動,中共的執法人員亦沒有資格在香港執法。否則,《基本法》將被違反,『一國兩制』即蕩然無存」。對此,中共其實有回應。

<港書商親筆信讓「綁架」謠言不攻自破>有這樣一段文字:

香港奉行資本主義制度,港人也享有港式言論自由。但在「兩制」的同時,香港與內地還首先同屬「一國」,香港不能是敵對勢力從事顛覆國家政治制度活動的特殊基地。香港極端反對派極力將「兩制」說成是無條件的......從這樣的錯誤認識出發,激進反對派試圖把「言論自由」等打造成對抗中央的極端工具。

「一國」凌駕於「兩制」,這是中共的立場,絲毫不能退讓。《基本法》無疑規定「只有香港執法人員能夠在港執法」。然而,《基本法》不是至高無上、不可撼動的,黨和國家的安全穩定才是至高無上、不可撼動。如是者,在非常時期,稍為踐踏《基本法》的底線,根本沒有什麼問題。況且,疑似公安並未被證實為真正的公安,「一國兩制」怎會蕩然無存?

<香港書商配合調查真是被炒作歪了>作出進一步的說明:

......如果是內地警員去香港對李波採取強制行動,把他「五花大綁」塞進警車帶過檢查站,那肯定不行。然而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既達到開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線。

有一點很重要,香港法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是對抗的關係,前者不是用來掩護一些人或機構危害國家安全的專門制度安排......

香港熱衷反對派政治的人還是要搞清「一國兩制」的實質含義,不應幻想「兩制」高於「一國」,認為在香港怎麼搞危害內地和國家的行動都沒事......

中共在這裡基本上已經承認是公安擄走李波,只不過未曾用上「『五花大綁』塞進警車帶過檢查站」而已,加上公安的身份無法被證實 (港共亦不敢證實),「一國兩制」當然毫無問題。故此,中共自信是次做法「既達到開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線」。

緊接的兩段則開宗明義指出「兩制」、《基本法》、香港法律並非不可撼動。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兩制」、《基本法》、香港法律在必要時應該讓路。

關於李波日後能否回港,<港書商親筆信讓「綁架」謠言不攻自破>有:

......李波早晚是要回到香港的......

<香港書商配合調查真是被炒作歪了>有:

......看來只能等李波出來回到香港後,由他本人對香港媒體說了。

估計被放還的可能性很大。

不過,「由他本人對香港媒體說了」一句,李波似乎將被脅迫召開記者招待會,好好打發大家一番,繼而令大家如常酣睡在夢中。

倘若上述分析無誤,吳亮星的「五條『書局友』偷渡回內地宿娼嫖妓被捕」明顯不符合中共的調子。一心護主,卻不跟隨主子的步伐,這是「保皇派」的死穴,難怪吳亮星翌日馬上急忙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