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時代,由於肉食短缺,屠禁令曾一度施行。武則天更因此拒絕接受大食送來的獅子。
大食請獻師子。姚璹上疏,以為:「師子專食肉,遠道傳致,肉既難得,極為勞費。陛下鷹犬不蓄,漁獵悉停,豈容菲薄於身而厚給於獸!」乃卻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久視元年(庚子,公元七零零年)十二月,崔融上言求解屠禁令。
時屠禁尚未解,鳳閣舍人全節崔融上言,以為「割烹犧牲,弋獵禽獸,聖人著之典禮,不可廢闕。又,江南食魚,河西食肉,一日不可無;富者未革,貧者難堪,況貧賤之人,仰屠為生,日戮一人,終不能絕,但資恐喝,徒長姦欺。為政者苟順月令,合禮經,自然物遂其生,人得其性矣。」(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武則天接受崔融的提議,屠禁遂解。
戊午,復開屠禁,祠祭用牲牢如故。(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