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徵死,太宗曾發「朕亡一鏡矣!」之嘆。關於太宗與魏徵之關係,前文已有述及。今且再就這一方面加以補充、分析。
何以魏徵能深得太宗信任、重用呢?查其因由,約有下列數點。
第一,魏徵對於太宗恰當的看法,往往能加以鞏固,且常以史事、中國典籍之文字證成,以及啟發太宗之見解。
上謂侍臣曰:「吾聞西域賈胡得美珠,剖身以藏之,有諸?」侍臣曰:「有之。」上曰:「人皆知彼之愛珠而不愛其身也;吏受賕抵法,與帝王徇奢欲而亡國者,何以異於彼胡之可笑邪!」魏徵曰:「昔魯哀公謂孔子曰:『人有好忘者,徙宅而忘其妻。』孔子曰:『又有甚者,桀、紂乃忘其身。』亦猶是也。」上曰:「然。朕與公輩宜戮力相輔,庶免為人所笑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二月,上謂侍臣曰:「人言天子至尊,無所畏憚。朕則不然,上畏皇天之監臨,下憚群臣之瞻仰,兢兢業業,猶恐不合天意,未副人望。」魏徵曰:「此誠致治之要,願陛下慎終如始,則善矣。」(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上曰:「禮樂者,蓋聖人緣情以設教耳,治之隆替,豈由於此?」御史大夫杜淹曰:「齊之將亡,作《伴侶曲》,陳之將亡,作《玉樹後庭花》,其聲哀思,行路聞之皆悲泣,何得言治之隆替不在樂也!」上曰:「不然。夫樂能感人,故樂者聞之則喜,憂者聞之則悲,悲喜在人心,非由樂也。將亡之政,民必愁苦,故聞樂而悲耳。今二曲具存,朕為公奏之,公豈悲乎?」右丞魏徵曰:「古人稱『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樂誠在人和,不在聲音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第二,對於太宗之困惑,魏徵每予以具有說服力之回答,使太宗得以釋懷。
上問魏徵曰:「人主何為而明,何為而暗?」對曰:「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昔堯清問下民,故有苗之惡得以上聞;舜明四目,達四聰,故共、鯀、歡兜不能蔽也。秦二世偏信趙高,以成望夷之禍;梁武帝偏信硃異,以取台城之辱;隋煬帝偏信虞世基,以致彭城閣之變。是故人君兼聽廣納,則貴臣不得擁蔽,而下情得以上通也。」上曰:「善!」(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戊子,上謂侍臣曰:「朕觀《隋煬帝集》,文辭奧博,亦知是堯、舜而非桀、紂,然行事何其反也!」魏徵對曰:「人君雖聖哲,猶當虛己以受人,故智者獻其謀,勇者竭其力。煬帝恃其俊才,驕矜自用,故口誦堯、舜之言而身為桀、紂之行,曾不自知,以至覆亡也。」上曰:「前事不遠,吾屬之師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上謂魏徵曰:「齊後主、周天元皆重斂百姓,厚自奉養,力竭而亡。譬如饞人自噉其肉,肉盡而斃,何其愚也!然二主孰為優劣?」對曰:「齊後主懦弱,政出多門;周天元驕暴,威福在己;雖同為亡國,齊主尤劣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貞觀十五年)上問魏徵:「比來朝臣何殊不論事!」對曰:「陛下虛心採納,必有言者。凡臣徇國者寡,愛身者多,彼畏罪,故不言耳。」上曰:「然。人臣關說忤旨,動及刑誅,與夫蹈湯火冒白刃者亦何異哉!是以禹拜昌言,良為此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
(貞觀十六年)上問侍臣曰:「自古或君亂而臣治,或君治而臣亂,二者孰愈?」魏徵對曰:「君治則善惡賞罰當,臣安得而亂之!苟為不治,縱暴愎諫,雖有良臣,將安所施!」上曰:「齊文宣得楊遵彥,非君亂而臣治乎?」對曰:「彼才能救亡耳,烏足為治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
第三,魏徵並未畏縮於太宗之威權下,反之,其具有過人之膽識,每當太宗言行有失,其必犯顏苦諫。即使太宗怒極,魏徵也神色不移。加上魏徵善於令太宗回心轉意,從事善行。太宗既懾於魏徵之剛直,又欣賞他能令自己為善去惡,其因此特別重用魏徵。
徵狀貌不逾中人,而有膽略,善回人主意,每犯顏苦諫;或逢上怒甚,征神色不移,上亦為之霽威。(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貞觀十一年七月)魏徵上疏,以為:「《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自王道休明,十有餘年,然而德化未洽者,由待下之情未盡誠信故也。今立政致治,必委之君子;事有得失,或訪之小人。其待君子也敬而疏,遇小人也輕而狎;狎則言無不盡,疏則情不上通。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慧!然才非經國,慮不及遠,雖竭力盡誠,猶未免有敗;況內懷奸宄,其禍豈不深乎!夫雖君子不能無小過,苟不害於正道,斯可略矣。既謂之君子而復疑其不信,何異立直木而疑其影之曲乎!陛下誠能慎選君子,以禮信用之,何憂不治!不然,危亡之期,未可保也。」上賜手詔褒美曰:「昔晉武帝平吳之後,志意驕怠,何曾位極台司,不能直諫,乃私語子孫,自矜明智,此不忠之大者也。得公之諫,朕知過矣。當置之幾案以比弦、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由於太宗敬畏魏徵,其因此不幸南山。
嘗謁告上塚,還,言於上曰:「人言陛下欲幸南山,外皆嚴裝已畢,而竟不行,何也?」上笑曰:「初實有此心,畏卿嗔,故中輟耳。」(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太宗更因聽魏徵奏事,將佳鷂匿入懷中,佳鷂終死在太宗懷裡。
上嘗得佳鷂,自臂之,望見征來,匿懷中;征奏事固久不已,鷂竟死懷中。(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濮州刺史龐相壽因貪污而被免官,其由於曾為秦王幕府,太宗出於顧念舊情,打算恢復其官職。魏徵卻以「恐人人皆恃恩私,是使為善者懼」為由,諫阻太宗。太宗最後欣然接納。
濮州刺史龐相壽坐貪污解任,自陳嘗在秦王幕府;上憐之,欲聽還舊任。魏徵諫曰:「秦府左右,中外甚多,恐人人皆恃恩私,是使為善者懼。」上欣然納之,謂相壽曰:「我昔為秦王,乃一府之主;今居大位,乃四海之主,不得獨私故人。大臣所執如是,朕何敢違!」賜帛遣之。相壽流涕而去。(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在魏徵之協助下,貞觀之治世終於出現。
元年,關中饑,米斗直絹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撫之,民雖東西就食,未嘗嗟怨。是歲,天下大稔,流散者咸歸鄉里,米鬥不過三、四錢,終歲斷死刑才二十九人。東至於海,南及五嶺,皆外戶不閉,行旅不繼糧,取給於道路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然而,魏徵卻不居功,充分體現《道德經》「功成而弗居」的道理。
上謂長孫無忌曰:「貞觀之初,上書者皆云:『人主當獨運威權,不可委之臣下。』又云:『宜震耀威武,征討四夷。』唯魏徵勸朕『偃武修文,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朕用其言。今頡利成擒,其酋長並帶刀宿衛,部落皆襲衣冠,征之力也,但恨不使封德彝見之耳!」征再拜謝曰:「突厥破滅,海內康寧,皆陛下威德,臣何力焉!」上曰:「朕能任公,公能稱所任,則其功豈獨在朕乎!」(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由太宗說「朕能任公,公能稱所任,則其功豈獨在朕乎!」,可見太宗亦不居功,而能和魏徵同分致治之功。君臣相得如此,天下焉有不太平?
魏徵進言有一習慣。一旦太宗不納諫言,太宗倘欲再與魏徵交談,魏徵往往「言輒不應」。貞觀六年,太宗終於問魏徵這做法的原因。
閏月,乙卯,上宴近臣於丹霄殿,長孫無忌曰;「王珪、魏徵,昔為仇讎,不謂今日得同此宴。」上曰:「征、珪盡心所事,故我用之。然征每諫,我不從,我與之言輒不應,何也?」魏徵對曰:「臣以事為不可,故諫;若陛下不從而臣應之,則事遂施行,故不敢應。」上曰:「且應而復諫,庸何傷!」對曰:「昔舜戒郡臣:『爾無面從,退有後言。』臣心知其非而口應陛下,乃面從也,豈稷、契事舜之意邪!」上大笑曰:「人言魏徵舉止疏慢,我視之更覺嫵媚,正為此耳!」征起,拜謝曰:「陛下開臣使言,故臣得盡其愚,若陛下拒而不受,臣何敢數犯顏色乎!」(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原來魏徵往往於「事有不當」時才直言進諫,倘太宗不納,此即表示魏徵諫阻太宗失敗。如果太宗此時更問魏徵意見,而魏徵依舊應之,此豈不表示事未有不當,甚至令「事遂施行」。故此,魏徵只好「言輒不應」。
值得一提的是,由魏徵說「臣心知其非而口應陛下,乃面從也,豈稷、契事舜之意邪」,可見魏徵以儒臣自居。太宗深好儒學,更得以儒臣自居之魏徵,志同而道合,二人因此合作無間。
太宗更不惜為魏徵改《七德舞》為《九功舞》。
春,正月,更名《破陣樂》曰《七德舞》。癸巳,宴三品已上及州牧、蠻夷酋長於玄武門,奏《七德》、《九功》之舞。太常卿蕭瑀上言:「《七德舞》形容聖功,有所未盡,請寫劉武周、薛仁果、竇建德、王世充等擒獲之狀。」上曰:「彼皆一時英雄,今朝廷之臣往往嘗北面事之,若睹其故主屈辱之狀,能不傷其心乎?」瑀謝曰:「此非臣愚慮所及。」魏徵欲上偃武修文,每侍宴,見《七德舞》輒俯首不視,見《九功舞》則諦觀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並且和魏徵暢談任官擇人之標準。
上謂魏徵曰:「為官擇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則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則小人競進矣。」對曰:「然。天下未定,則專取其才,不考其行;喪亂既平,則非才行兼備不可用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和諸儒相比,魏徵少了點迂腐氣,而多了些懂得權變之機智,此優點令其能在政治上站穩腳步,深得太宗信任和重用。
貞觀七年(癸巳,公元六三三年)三月,魏徵取代王珪而入門下省,成為侍中。
三月,戊子,侍中王珪坐漏洩禁中語,左遷同州刺史。庚寅,以秘書監魏徵為侍中。(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直至貞觀十四年以後,魏徵依舊為太宗所信用,不時進諫,鞠躬盡瘁。
綜觀魏徵後期的言論,其首在勸勉太宗重視持守天下。
上謂侍臣曰:「朕雖平定天下,其守之甚難。」魏徵對曰:「臣聞戰勝易,守勝難,陛下之及此言,宗廟社稷之福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次在令太宗更加清楚君主及大臣之職分。
言事者多請上親覽表奏,以防壅蔽。上以問魏徵,對曰:「斯人不知大體,必使陛下一一親之,豈惟朝堂,州縣之事亦當親之矣。」(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房玄齡、高士廉遇少府少監竇德素於路,問:「北門近何營繕?」德素奏之。上怒,讓玄齡等曰:「君但知南牙政事,北門小營繕,何預君事!」玄齡等拜謝。魏徵進曰:「臣不知陛下何以責玄齡等,而玄齡等亦何所謝!玄齡等為陛下股肱耳目,於中外事豈有不應知者!使所營為是,當助陛下成之;為非,當請陛下罷之。問於有司,理則宜然。不知何罪而責,亦何罪而謝也!」上甚愧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
其三在匡正太宗過分、不當的做法。
司門員外郎韋元方給給使過所稽緩,給使奏之;上怒,出元方為華陰令。魏徵諫曰:「帝王震怒,不可妄發。前為給使,遂夜出敕書,事如軍機,誰不驚駭!況宦者之徒,古來難養,輕為言語,易生患害,獨行遠使,深非事宜,漸不可長,所宜深慎。」上納其言。(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魏徵上疏,以為:「在朝群臣,當樞機之寄者,任之雖重,信之未篤,是以人或自疑,心懷苟且。陛下寬於大事,急於小罪,臨時責怒,未免愛憎。夫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職,則重大臣而輕小臣;至於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將求致治,其可得乎!若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為所犯皆實;進退惟谷,莫能自明,則苟求免禍,矯偽成俗矣。」上納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上自臨治兵,以部陣不整,命大將軍張士貴杖中郎將等;怒其杖輕,下士貴吏。魏徵諫曰:「將軍之職,為國爪牙;使之執杖,已非後法,況以杖輕下吏乎!」上亟釋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貞觀十六年,太宗任魏徵為太子太師,以挽救太子承乾之失德。可惜的是,次年魏徵即身故。
鄭文貞公魏徵寢疾,上遣使者問訊,賜以藥餌,相望於道。又遣中郎將李安儼宿其第,動靜以聞。上復與太子同至其第,指衡山公主,欲以妻其子叔玉。戊辰,征薨,命百官九品以上皆赴喪,給羽葆鼓吹,陪葬昭陵。其妻裴氏曰:「征平生儉素,今葬以一品羽儀,非亡者之志。」悉辭不受,以布車載柩而葬。上登苑西樓,望哭盡哀。上自製碑文,並為書石。上思征不已,謂侍臣曰:「人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魏徵沒,朕亡一鏡矣!」(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