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韓長孺列傳》記元光元年 (公元前 134 年) 以前,西漢對匈奴仍採取和親政策。元光元年聶翁壹進言,遂有「馬邑之謀」。值得留意是太皇太后竇氏於建元六年 (公元前 135 年) 病逝,人亡政息,竇氏堅持的以和為貴終被年青的漢武帝所篤信的出兵討伐取代,馬邑伏擊則是武帝對付匈奴的首次嘗試。
《史記.韓長孺列傳》:
匈奴來請和親,天子下議。大行王恢,燕人也,數為邊吏,習知胡事。議曰:「漢與匈奴和親,率不過數歲即復倍約。不如勿許,興兵擊之。」安國曰:「千里而戰,兵不獲利。今匈奴負戎馬之足,懷禽獸之心,遷徙鳥舉,難得而制也。得其地不足以為廣,有其眾不足以為彊,自上古不屬為人。漢數千里爭利,則人馬罷,虜以全制其敝。且彊弩之極,矢不能穿魯縞;沖風之末,力不能漂鴻毛。非初不勁,末力衰也。擊之不便,不如和親。」群臣議者多附安國,於是上許和親。
這是元光元年以前的主戰、主和爭論。
大行王恢的背景很特別,他是燕國人。我們知道,燕王盧綰在漢高祖劉邦駕崩後,曾帶領部下投降匈奴。燕地本來就是一胡漢交雜極密切的地域。王恢在邊郡任職地方官吏,對匈奴虛實瞭如指掌。此完全和公孫賀祖父公孫昆邪沒分別 (昆邪景帝時為隴西郡太守)。其亦應該和「六郡良家子」的將士們無隔閡。他提議勿許匈奴和親,改為出兵討伐,相信是代表著此一邊郡武將集團的共同意見。
按照王恢看法,漢朝送去大批金帛和絲綢,卻換來極其短暫的和平。匈奴不過數年便撕毀盟約,南下燒殺擄掠,和親根本無法帶來長治久安。與其姑息養奸,不如主動出擊。
然而,以韓安國為首的「主和派」不以為然。他站在理性務實的角度,提出幾個方面的難題:
1. 漢軍深入大漠作戰,光是運送糧草就已經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補給線過長亦容易被匈奴截擊。
2. 匈奴是游牧民族,騎兵機動性強,漢軍大舉進攻時,很容易在沙海中迷失,糧草耗盡而潰敗。
3. 匈奴土地多為荒漠草原,無法農耕,人民逐水草而居,難以納稅與管理,勞師動眾而收益少。
4. 戰線拉長,補給困難下,漢軍戰鬥力必定大減,將疲憊的軍隊暴露在強勢的匈奴騎兵面前,難有勝算。
韓安國原為梁孝王劉武幕僚。劉武被景帝疑心謀反,他用計解開景帝心結,令兄弟和好,因此獲太皇太后竇氏、長公主劉嫖賞識,聲名顯赫。某程度上,他算是站到太皇太后一邊。
漢武帝繼位,武安侯田蚡為太尉,以親舅舅身份專權用事。韓安國用財物巴結田蚡,田蚡向王太后推薦安國,安國得以出任北地都尉。建元六年,田蚡為丞相,韓安國為御史大夫。
一是中央當權派,一是邊郡新興武將集團,主戰主和的爭論,實際是兩派在奪取主導權。失去舊日靠山而新皇帝希望有所作為,主和派無疑是不利的,主戰王恢等人獲重用。不過,獲重用代表著要有所建樹,後來王恢無功而還,《史記.韓長孺列傳》有以下記載:
天子怒王恢不出擊單于輜重,擅引兵罷也。恢曰:「始約虜入馬邑城,兵與單于接,而臣擊其輜重,可得利。今單于聞,不至而還,臣以三萬人眾不敵,禔取辱耳。臣固知還而斬,然得完陛下士三萬人。」於是下恢廷尉。廷尉當恢逗橈,當斬。恢私行千金丞相蚡。蚡不敢言上,而言於太后曰:「王恢首造馬邑事,今不成而誅恢,是為匈奴報仇也。」上朝太后,太后以丞相言告上。上曰:「首為馬邑事者,恢也,故發天下兵數十萬,從其言,為此。且縱單于不可得,恢所部擊其輜重,猶頗可得,以慰士大夫心。今不誅恢,無以謝天下。」於是恢聞之,乃自殺。
「以慰士大夫心」的「士大夫」究指何人?韓安國及其支持者。「嘗受韓子、雜家說於騶田生所」,韓安國不是純粹的儒家,而學法家、雜家,「陽儒陰法」、「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至此獲得證實。
如上言,王恢與「六郡良家子」出身的兵士們關係密切,「臣固知還而斬,然得完陛下士三萬人」,罷兵其實源自「物傷其類」的情感表現。可惜漢武帝未能體會,他只知自己頂著韓安國等的壓力重用王恢,希望取得成效,奈何全無所得。誅殺王恢,是要循名責實,此為法家思想之運用。至於經田蚡、王太后進言意圖扭轉結果而不得要領,恰好反映元光元年以後漢武帝已正式親政,外戚再無置喙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