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七・帝紀第七・武成》:
山東大水,饑死者不可勝計,詔發賑給,事竟不行。
「山東」據杜佑《通典》注,指「太行、恒山之東」(通典卷第一百七十九・州郡九)。此一地區歷來是主要農耕地區,早在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年代,朝廷已有因農作物失收而移民就食山東之舉。
後魏明帝永興中,頻有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於是分簡尤貧者就食山東。
至高歡,延續這個傳統,《北齊書卷一・帝紀第一・神武上》:
居無何,又使劉貴請兆,以並、肆頻歲霜旱,降戶掘黃鼠而食之,皆面無穀色,徒污人國土,請令就食山東,待溫飽而處分之。兆從其議。
奈何好景不常,北齊文宣帝高洋天保九年 (公元 558 年) 夏四月,發生嚴重旱災,《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文宣》:
是夏,大旱。帝以祈雨不應,毀西門豹祠,掘其塚。山東大蝗,差夫役捕而坑之。
從高洋祈雨不遂毀祠,更掘西門豹塚大興問罪之師,足見旱情比以往發生的都嚴峻。旱災地區在哪?史書沒交代。可是,按照徐光啟《農政全書》卷四十四:
水旱為災,尚多倖免之處;惟旱極而蝗,數千里間草木皆盡,或牛馬毛幡幟皆盡,其害尤慘,過於水旱也。
山東地區當為受災地。
天保八年 (公元 557 年),蝗禍已肆虐山東,《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文宣》:
自夏至九月,河北六州、河南十二州、畿內八郡大蝗。是月,飛至京師,蔽日,聲如風雨。甲辰,詔今年遭蝗之處免租。
北齊政權的應對方法,除了派人捕蝗 (所謂「差夫役捕而坑之」),就只能減免受災地區的租賦與戶調 (收農作物)。然而,蝗禍持續,這個紓困措施變相令官方貯存的糧食減少,一旦遇上嚴重天災,賑濟即成不可能。
據史載,
(天保八年) 甲辰,詔今年遭蝗之處免租。
(天保九年) 戊申,詔趙、燕、瀛、定、南營五州及司州廣平、清河二郡去年螽澇損田,兼春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賦。 (兩條見《北齊書卷四・帝紀第四・文宣》)
(北齊後主高緯天統五年,公元 569 年) 戊申,詔使巡省河北諸州無雨處,境內偏旱者優免租調。(《北齊書卷八・帝紀第八・後主、幼主》)
減免徵收受災地區農作物一直持續到北齊滅亡。
武成帝開始,山東地區發生大規模水災,導致大量人民饑死 (見文章開首所引),此為高歡時期從未發生。後主天統三年 (公元 567 年) 秋天,山東再有大水災,情況仍未改變。《北齊書卷八・帝紀第八・後主、幼主》:
是秋,山東大水,人饑,僵尸滿道。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三百四・物異考十》:
後齊天保九年夏,大旱。先是,大發卒築長城四百餘里,年勞役之應也。乾明元年春,旱。先是,發卒數十萬築金鳳、聖應、崇光三臺,窮極侈麗,不恤百姓,亢陽之應也。河清二年四月,并、晉已西五州旱。是歲,發卒築軹關,突厥二十萬眾毀長城,寇恒州。後主天統二年春,旱。是時,大發卒起大明宮。
按此,濫用山東民力,役民過甚,錯過農耕時節,似乎是北齊旱災嚴重的成因。旱極而蝗,削弱糧食儲備,一旦遭遇大水,賑給系統崩潰,人民亦失救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