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胡適<容忍與自由>,其中一個中心思想是「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人何時會不容忍呢?胡適說:「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為。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這一點『我不會錯』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
中國傳統儒家強調良知,稍遇不平事,馬上開口,直斥其非,言必稱君子、小人。胡適卻覺得,「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至少我們應該戒約自己決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以抗日戰爭為例,日軍在中國犯下戰爭罪行,這是道德上應當譴責的。只不過,何以三十年代的日本會走向軍國主義,會加快侵華步伐,寧願生靈塗炭都不惜一戰,此處大有文章,遠非持道德批評者可知,必須靜下心來,才可了解。
胡適認為,「基於『我的信念不會錯』的心理習慣,所以容忍『異己』是最難得,最不容易養成的雅量」,即使是他的戰友陳獨秀,對於「改良中國文學當以白話為正宗」,亦不免武斷,曰「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陳獨秀後來成為中共創始人之一,胡適則畢生篤信自由主義,由這個分歧,亦見中共是什麼貨色。
有人或許不同意胡適說法,以為憲政民主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但我想,胡適眼中的自由,並非形式意義的自由,而是我實踐、運用這些形式意義的自由時,會否遇上阻力,若阻力很大,縱使憲法保障我有這一方面的自由,我仍然是不自由的。舉例說,我有言論自由,但一發言便動輒被起底、騷擾家人、質疑動機,這種情況下,我很難說自己還有言論自由。
一系列基本自由不是空文,而要真正地落實,必須公民社會眾成員先具備容忍「異己」、「異見」的心態,此處教育工作者責無旁貸。
今天的香港社會,距離胡適的理念,是近了還是遠了,就讓大家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