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6日 星期一

岳飛死因探析

關於岳飛被賜死,眾說紛紜,計其要者,有五項:

(1) 高宗聽信秦檜讒言;

(2) 高宗怕岳飛繼續向北打,迎徽欽二宗回朝,危及自己的帝位;

(3) 高宗不滿岳飛跋扈難制,對自己不恭敬;

(4) 宋金和議的不得不已;

(5) 岳飛謀反事敗

先談 (1)。這是最一般,最常識性的講法,但也是最經不起史實考驗。

早在清代學者俞正燮《癸巳存稿》中,已指出:

宋高之才,十倍於檜,和議本自主之,欲和議成,不俟殺武穆;所以殺武穆,正以卨、俊言,示逗留之罰與跋扈之誅,殺之有名,可以駕馭諸將,又惡其議迎二帝,不專於己。

既然「宋高之才,十倍於檜」,高宗怎會被秦檜蒙蔽?事實上,翻查《宋史》,高宗常有迥異於秦檜的看法,例如:

十一月,奉使朱弁以書報粘罕死,帝曰:「金人暴虐,不亡何待?」檜曰:「陛下但積德,中興固有時。」帝曰:「此固有時,然亦須有所施為,然後可以得志。」

帝雖聽檜和而實疑金詐,未嘗弛備也。

高宗同意主和,是因為「徽宗及鄭皇后崩聞至」,念及生母韋太后「春秋高」,「欲早相見」,遂不惜「屈己請和」。換句話說,「和議本自主之」方是真相。

秦檜更多是迎合高宗心理,說高宗喜歡聽的話,做高宗喜歡做的事。(1) 不成立。

再看 (2)。觀乎俞正燮「又惡其議迎二帝,不專於己」,看似成立。然而,細按《宋史》記載,兀朮敗盟南侵,高宗明明

賜札曰:「設施之方,一以委卿,朕不遙度。」

汲汲於煞停諸將北伐者,乃秦檜,見

方指日渡河,而檜欲畫淮以北棄之,風臺臣請班師……檜知飛志銳不可回,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後言飛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

另有一條:

先一日,詔金使來,將盡割河南、陝西故地,又許還梓宮及母兄親族,初無需索。

值得注意是「母兄親族」四字,高宗何曾害怕兄長欽宗回朝,奪自己帝位?

退一步,就算高宗真的怕岳飛繼續向北打,解除其兵柄,讓他做樞密副使即可,為何必須置岳飛於死地?由此可知 (2) 不是岳飛真死因。

(3) 有一定合理性,《宋史》有下列諸條:

詔飛還守通、泰……飛以泰無險可恃,退保柴墟,戰於南霸橋,金大敗。渡百姓於沙上,飛以精騎二百殿,金兵不敢近。飛以泰州失守待罪。

密旨令飛屠虔城。飛請誅首惡而赦脅從,不許;請至三四,帝乃曲赦。

這是分明的違抗聖旨。

秋,召赴行在,命詣資善堂見皇太子。飛退而喜曰:「社稷得人矣,中興基業,其在是乎?」

將發,密奏言:「先正國本以安人心,然後不常厥居,以示無忘復讎之意。」

此岳飛有意謀立太子,架空高宗。

不過,縱使岳飛跋扈難制,態度略嫌不恭敬,高宗會反感到要殺他嗎?試觀以下文字:

帝得奏,大褒其忠,授少保,河南府路、陝西、河東北路招討使,尋改河南、北諸路招討使。

帝得奏大喜,賜札曰:「卿苦寒疾,乃為朕行,國爾忘身,誰如卿者?」

飛還兵於舒以俟命,帝又賜札,以飛小心恭謹、不專進退為得體。

第一條是岳飛奏立太子後,高宗的反應。第二、三條是「十二金字牌」事件後高宗待岳飛的態度。我們很難想像這麼仁厚的高宗,會狠下心腸對岳飛下毒手。箇中必有隱情。

(4) 比較貼近事實,因

兀朮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高宗一心迎韋太后南返,百行孝為先,他為了母親的性命而忍痛犧牲岳飛,也在情理之中。高宗是迫於無奈默許秦檜害死岳飛,以對岳飛的不仁換對母親的大孝。

俞正燮以為「欲和議成,不俟殺武穆」,這和「兀朮遺檜書」不合。又「正以卨、俊言,示逗留之罰與跋扈之誅,殺之有名,可以駕馭諸將」,第一,《宋史》無提及高宗有「駕馭諸將」的意圖,反之,他是信賴前線將領的。第二,即使他要「駕馭諸將」,未必需要殺岳飛,只用嚴懲便可。走到奪去岳飛性命這一步,一反慣常善待岳飛的做法,此不可能是高宗本人的自主意願,只能是被迫。

至於 (5),出自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條:

癸巳,岳飛賜死於大理寺。飛以眾證,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俱以三十歲為節度使,指斥乘輿,情詞切害。及敵犯淮西,先後受親扎十三次,不即策應,擁兵逗留,當斬。張憲坐收受飛、雲之書,謀以襄陽叛,當絞。飛長子雲,坐與憲書,謂可得心腹兵官商議,當斬。

但《宋史》有下列記載:

改命万俟卨。卨誣:飛與憲書,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雲與憲書,令措置使飛還軍;且言其書已焚。

或教卨以臺章所指淮西事為言,卨喜白檜,簿錄飛家,取當時御札藏之以滅跡。

勉強要講,只能承認「飛以眾證,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俱以三十歲為節度使,指斥乘輿,情詞切害」曾經發生過,但岳飛真要作反,發動兵變,他何需「累章請罷樞柄,尋還兩鎮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此見 (5) 有難以自圓其說的地方。

綜上所述,岳飛雖然特立獨行,跡近跋扈難制,對高宗亦時有抗旨,稍欠恭敬,但整體上,高宗是信任他、善待他的。岳飛冤死,更多是宋金和好必須付出的代價。

「岳家軍」戰鬥力太強,岳飛與太行山忠義民兵、兩河地區的英雄豪傑有聯繫,金兵內部降附者越來越多,致使兀朮不得不下「必殺飛,始可和」的前提。

對秦檜而言,他一心促成和議,這是太上皇宋徽宗的意願,也是其恩人撻懶的囑託 (放他一家返宋,所以是恩人)。

至於宋高宗,更加簡單,他只想見回韋太后,

洪皓在燕,求得后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遂加微官。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毅等還,帝又語之曰:「太后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

岳飛之死,是死在宋金和議上。其他諸如岳飛的性格缺陷、奸佞小人張俊万俟卨的誣陷,是助緣,卻不是送岳飛入絕路的關鍵因素。

[主要參考資料]

1.《宋史.岳飛傳》

2.《宋史.秦檜傳》

3.《宋史.韋賢妃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