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秦檜傳》:
秦檜,字會之,江寧人。登政和五年第,補密州教授。繼中詞學兼茂科,歷太學學正。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求三鎮,檜上兵機四事:一言金人要請無厭,乞止許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詐,守禦不可緩;三乞集百官詳議,擇其當者載之誓書;四乞館金使於外,不可令入門及引上殿。不報。除職方員外郎。尋屬張邦昌為幹當公事,檜言:「是行專為割地,與臣初議矛盾,失臣本心。」三上章辭,許之。
白話譯文:
秦檜,字會之,江寧人。政和五年 (1115 年) 考中進士,補為密州教授。接著考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靖康元年 (1126 年),金兵攻汴京,派使索求三鎮,秦檜上書言兵機四事:一是說金人貪得無厭,請求只答應割燕山一路;二是說金人狡猾奸詐,不能放鬆守備;三是請求召集百官詳細討論,選擇恰當的語言寫入誓書;四是請求在城外設館安置金使,不能讓他入城和上殿。沒有得到答覆。他任命為職方員外郎。不久,隸屬張邦昌為幹當公事,秦檜說:「此行專為割地,與臣開始的議論相矛盾,不符我的心願。」於是,三次上章辭職,皇上允許。
案:
此見早年秦檜尚知民族大義,有氣節。
時議割三鎮以弭兵,命檜借禮部侍郎與程瑀為割地使,奉肅王以往。金師退,檜、瑀至燕而還。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幵共薦檜,拜殿中侍御史,遷左司諫。王雲、李若水見金二酋歸,言金堅欲得地,不然,進兵取汴京。十一月,集百官議於延和殿,范宗尹等七十人請與之,檜等三十六人持不可。未幾,除御史中丞。
白話譯文:
當時議割太原、中山、河間三鎮給金以求息兵,命秦檜假借禮部侍郎之名同程瑀一起為割地使,奉陪肅王到金營。金兵退,秦檜、程瑀到燕京而返。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幵一起推薦秦檜,他任命為殿中侍御史,升為左司諫。王雲、李若水見金兵兩元帥回來,說金兵堅持要宋割地,不然,就進取汴京。十一月,召百官在延和殿商議對策,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給金,秦檜等三十六人不同意。不久,任秦檜為御史中丞。
案:
割地給金,秦檜初年是不同意的。究竟是什麼原因令他想法出現一百八十度轉變?
閏十一月,汴京失守,二帝幸金營。二年二月,莫儔、吳幵自金營來,傳金帥命推立異姓。留守王時雍等召百官軍民共議立張邦昌,皆失色不敢答,監察御史馬伸言於眾曰:「吾曹職為爭臣,豈容坐視不吐一辭?當共入議狀,乞存趙氏。」時檜為臺長,聞伸言以為然,即進狀曰:
「檜荷國厚恩,甚愧無報。今金人擁重兵,臨已拔之城,操生殺之柄,必欲易姓,檜盡死以辨,非特忠於主也,且明兩國之利害爾。趙氏自祖宗以至嗣君,百七十餘載。頃緣姦臣敗盟,結怨鄰國,謀臣失計,誤主喪師,遂致生靈被禍,京都失守,主上出郊,求和軍前。兩元帥既允其議,布聞中外矣,且空竭帑藏,追取服御所用,割兩河地,恭為臣子,今乃變易前議,人臣安忍畏死不論哉?
宋於中國,號令一統,綿地萬里,德澤加於百姓,前古未有。雖興亡之命在天有數,焉可以一城決廢立哉?昔西漢絕於新室,光武以興;東漢絕於曹氏,劉備帝蜀;唐為朱溫篡奪,李克用猶推其世序而繼之。蓋基廣則難傾,根深則難拔。
張邦昌在上皇時,附會權幸,共為蠹國之政。社稷傾危,生民塗炭,固非一人所致,亦邦昌為之也。天下方疾之如仇讎,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豪傑必共起而誅之,終不足為大金屏翰。必立邦昌,則京師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師之宗子可滅,天下之宗子不可滅。檜不顧斧鉞之誅,言兩朝之利害,願復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萬世利也。」
白話譯文:
閏十一月,汴京失守,徽、欽二帝被留在金營。靖康二年 (1127 年) 二月,莫儔、吳幵從金營回來,傳金元帥之命要推立異姓為帝。留守王時雍等召百官軍民共議立張邦昌,眾人大驚失色不敢作答,監察御史馬伸對眾人說:「我們是諫臣,怎能坐視不吐一辭?應當共進議狀,請存趙氏。」當時秦檜為御史臺長官,聽到馬伸的話也以為對,就進狀說:
「秦檜受國厚恩,十分慚愧無以報答。現在金人擁重兵,佔領城池,操生殺大權,一定要立異姓皇帝,秦檜冒死爭辯,不只因忠於主上,是要講明兩國利害。趙氏自祖宗至嗣君,曆一百七十多年。忽因奸臣破壞盟約,與鄰國結怨,謀臣失計,誤主喪師,導致生靈遭難,京都失守,皇上出城,到軍陣前求和。兩元帥既已答應議和,佈告中外,況且我方正空竭帑藏,搜集各種珍玩,奉於軍前,割去兩河土地,恭順地做金國的臣子,今你們變更前面的和議,做臣下的怎能怕死不論呢?
宋在中原,號令一統,國土萬裡,德澤加於百姓,前古未有。雖然興亡之命決定於天,怎可因一城得失決定廢立呢?從前,西漢亡於新室,光武中興;東漢亡於曹氏,劉備稱帝於蜀;唐被朱溫篡奪,李克用還推算世序而繼承它。因為基廣則難傾,根深則難拔。
張邦昌在徽宗時,附會權臣,共同害國像對敵人那樣恨他。社稷傾危,生民塗炭,固然不是一人所致,也是張邦昌所為。天下人正恨之如敵,若給他土地,讓他統治人民,四方豪傑必會一起起事殺他,最終不能做大金的屏障。一定要立張邦昌,京師的百姓可服,天下的百姓則不可服;京師的宗子可滅,天下的宗子不可滅。秦檜不顧斧鉞之誅,講明兩朝利害,希望恢復欽宗的帝位以安天下,不只大宋蒙福,也對大金有萬世之利。」
案:
秦檜簡直是趙宋的忠臣。「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向使當時便身死,一生真偽有誰知」,設想秦檜當年就死,可能不被列入《奸臣傳》。
金人尋取檜詣軍前。三月,金人立邦昌為偽楚。邦昌遺金書請還孫傅、張叔夜及檜,不許。初,二帝北遷,檜與傅、叔夜、何㮚,司馬朴從至燕山,又徙韓州。上皇聞康王即位,作書貽粘罕,與約和議,俾檜潤色之。檜以厚賂達粘罕。會金主吳乞買以檜賜其弟撻懶為任用,撻懶攻山陽,建炎四年十月甲辰,檜與妻王氏及婢僕一家,自軍中取漣水軍水砦航海歸行在。丙午,檜入見。丁未,拜禮部尚書,賜以銀帛。
白話譯文:
金人不久把秦檜弄到軍中。三月,金立張邦昌為偽楚皇帝。張邦昌給金人送書請求放回孫傅、張叔夜及秦檜,金不允許。起初,二帝隨金兵北遷,秦檜和孫傅、張叔夜、何㮚、司馬朴跟從到燕山,又轉移到韓州。徽宗聽說康王即位,寫信給粘罕,與他約定和議,讓秦檜潤色文辭。秦檜用重賄巴結粘罕。恰好金主吳乞買把秦檜賜給他的弟弟撻懶,秦檜為撻懶所用,撻懶攻打山陽,秦檜隨軍,建炎四年十月甲辰日,秦檜和妻子王氏及僕從一家,從軍中取道漣水軍水砦經海上返回行在臨安。丙午日,秦檜朝見高宗。丁未日,被任命為禮部尚書,賞賜給銀帛。
案:
至此,秦檜立場的轉變被和盤托出。
(a) 轉變時間 - 建炎元年 (1127 年) 前後
(b) 轉變原因 - 太上皇宋徽宗的意思
秦檜後來成為撻懶心腹,建炎四年 (1130 年) 十月和妻子王氏及僕從一家經海路返回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