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錫恩當時任職市政局民選議員,在 11 月收集超過 2 萬個市民簽名,反對天星小輪加價。1966 年 3 月,諮詢公共運輸公具收費的交通諮詢委員會開會,除葉錫恩,其他委員一致贊成批准天星小輪加價。怡和主席、天星小輪董事局主席郝理士更表示,「不願乘搭頭等的人可以選擇搭二等」,公然與民意對著幹。港府同年 4 月 1 日帶頭增加所得稅及薪俸稅、汽車牌照費、郵費、廉租屋屋租、停車場收費等,尤其為已然升溫的民怨火上加油。
4 月 4 日上午
11 時,25
歲青年蘇守忠 (又名蘇祐世,1941 年出生於廣州,1949 年移居香港) 身穿黑色皮外套,背部用白油寫上「For Elsie」(支持葉錫恩),手持寫有「絕飲食,反加價潮」、「Join hunger strike to block fare increase」的紙張,坐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碼頭的欄位,進行絕食抗議。他的舉動引來途人圍觀。盧麒 (香港人,祖籍南海,新蒲崗製衣廠文員、業餘拳擊家) 等 11 名青年翌日加入聲援。
4 月 5 日下午,2 名警察以阻街為由,拘捕蘇守忠。盧麒等前往港督府要求戴麟趾釋放蘇守忠,未果,遂於尖沙咀天星碼頭示威,沿廣東道遊行至佐敦道碼頭,群眾相繼加入跟隨,竟有千餘人,遊行隊伍沿彌敦道自尖沙咀至石硤尾,表態支持蘇守忠及反對加價。
4 月 6 日凌晨,警方拘捕 4 名示威者。同日,蘇守忠在西區裁判處受審。入夜後,有人在旺角彌敦道向巴士擲石及放火。晚上 8 時,約 300 人向油麻地警署擲石及玻璃瓶,警方予以驅散。人群再度聚集,適值電影院散場,人數倍增。騷亂分子在各處放火、搶劫商店、攻擊消防局及公共設施、襲擊警察,警方以催淚彈、木彈及實彈鎮壓,共發射催淚彈 772 枚、木彈 62 枚、實彈 62 發。戴麟趾 4
月 7
日凌晨 1 時 08 分宣佈,九龍區於凌晨 1 時 30 分至上午 6 時實施宵禁。
4 月 7 日晚上 10 時,彌敦道再有人聚集,繼續放火燒車和搶掠商店,數百人更企圖向油麻地警署及旺角警署縱火。港府宣佈提早在 0 時 30 分實施宵禁。駐港英軍亦介入協助維持秩序,直升機在九龍上空盤旋。
4 月 8 日,政府提早在晚上 7 時宵禁,軍警預先在各主要街道佈防,英軍出動裝甲車巡邏,便衣警察出動搜捕懷疑滋事份子。宵禁 4 月 10 日解除。
天星小輪加價事件 (官方稱 1966 年九龍騷動) 共造成 1 人死亡,26 人受傷,1465 人被拘捕,其中 905 人被控破壞宵禁及其他罪名。九龍區商戶在騷動中直接損失最少港幣 2,000 萬。天星小輪最後在 4 月 26 日獲港府批准加價,並於 5 月 2 日調整收費。
順帶一提,騷動過後,盧麒被警方以煽動暴動及煽動破壞公安兩罪拘捕。4 月23 日,裁判官判定煽動暴動罪不成立,煽動破壞公安罪名成立,判守行為三年。5 月 10 日,警方以盧涉嫌於元朗偷竊一輛單車,再次將他拘捕。審訊後,被判入獄四個月,至 8 月獲釋。盧對報章表示欲前往美國,未成行,1967 年 3 月 23 日被發現於佐敦谷牛頭角徙置區 1 座 5 樓 444 室寓所內吊死,警方調查後認為是吊頸自殺,但蘇守忠、葉錫恩等懷疑盧是被警方虐打至死,葉錫恩後來捐出港幣 300 元作為「盧麒基金」,用以協助被遺忘的青年。同年 4 月,蘇及其他青年為追悼盧在旺角示威,蘇再被警方拘捕,被判入青山醫院 14 天。
周永新《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和價值觀》有這麼一段:
作供的證人中,其中一位是市政局議員葉錫恩女士,她曾經在騷亂中協助被捕人士。她的供詞最駭人聽聞的,是她說自己曾收到消息,有警務人員煽動群眾破壞,製造藉口讓警察武力鎮壓。這樣的指控非同小可,調查委員會的權力猶如法庭,於是下令葉錫恩提供消息人士的姓名和身份,但葉錫恩堅決拒絕,最後調查委員會裁定她犯了藐視罪,象徵式罰款一元作為懲罰……
五十多年過去,香港主權雖然移交,關心社會的青年仍然「被自殺」、「死因不明」、「存疑記錄」,「警務人員煽動群眾破壞,製造藉口讓警察武力鎮壓」依然存在,這是香港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