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廣州樓槍戰與嘉利大廈大火

小時候,有兩件事令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件是荃灣中心槍戰,一件是嘉利大廈大火。

據《維基百科》,荃灣中心槍戰發生於 1992 年 12 月 1 日,地點是廣州樓二十三樓,警隊特別任務連圍捕持械匪幫,對一單位進行強攻。匪徒拒捕,向特別任務連人員開火,爆發警匪槍戰。匪徒以 AK-47 自動步槍還擊,逃走時從高空向地面投擲手雷。最後六名匪徒全部被拘捕。事件中,三名特別任務連人員 (其中一名警長被匪徒於逃走時從高空向地面投擲的手雷造成了嚴重創傷,失去眼球,被迫退出特別任務連行動組),以及四名探員受傷。事後全體特別任務連人員獲頒授警務處處長嘉許狀,其中三位代表 (警司司馬輝、警長張光強和李文瀛) 更獲得英女皇英勇金葉獎。

那時候,我年紀還小,只記得從家裡睡房的窗邊往外望,隱約看到廣州樓的火光,聽到頻密的槍聲。那些在牆壁上的彈痕,一度教我恐懼。當然,事過境遷,現在似乎無人再談及那宗案件,亦無人知廣州樓發生過這樣的事。

主權移交前的九十年代,金舖械劫案、警匪槍戰、省港旗兵不時會在新聞中聽到。那個年代,警察的敵人不是「暴徒」,而是悍匪,AK-47 自動步槍更是他們拿來犯案的常用武器,最著名非賊王葉繼歡莫屬。警隊當年的確為香港治安作出了重大貢獻,有效保障港人生命財產安全,配得上「皇家」稱號。

嘉利大廈五級大火發生於 1996 年 11 月 20 日,大廈分租給多個商戶,如寶麗金唱片公司便租用十一樓為錄音室,十二至十四樓部份樓面作為唱片資料庫。

起火當日,大廈正進行電梯更換工程,管理處貼出告示:「在拆卸電梯過程中,會有黑煙冒出並有異味散發,各業戶請勿驚慌,工程期間造成滋擾及不便,敬希見諒」,令不少人未能及時逃生。

下午 4 時 47 分,十一樓電梯槽的燒焊及焊切金屬作業造成的火屑和裁切掉落的高熱金屬片,最先點燃二樓電梯槽及電梯大堂內的木板雜物及建築材料。火勢沿著竹棚向一樓及三樓蔓延,波及另一電梯槽、電梯大堂及中藝國貨的貨倉。火勢產生的濃煙和高熱氣體在電梯槽內持續向上升,在電梯槽的頂部積聚,卒之進入十一至十五樓電梯大堂,其中十三至十五樓的防煙門因沒有關閉,高熱氣體得以蔓延至走廊及辦公室,與新鮮空氣接觸後燃燒,在高層造成另一火場。電梯槽內亦因高熱氣體在高層的散逸而產生低壓,形成煙囪效應,將戶外空氣經窗戶抽入低層火場,令火勢非常猛烈。

被困人士在窗外呼叫、揮動毛巾、投擲紙張等,其中一名在窗邊等待救援的男子,因未能及時被救出,遭活活燒死。另外,一名周生生珠寶金行女員工及一名聖若瑟英文中學學生從大廈墮下,倒臥在大廈向庇利金街的鋼製遮陽篷上,奇跡生還。有人又以褲子綁成繩索,爬到毗鄰的金陵大廈天台逃生。有人冒險跳到雲梯車的升降台,抓著金屬支架逃生。

港督彭定康在火災發生後到達現場巡視救援工作。12 月 17 日,彭督委任胡國興為嘉利大廈調查委員會主席,調查大火起因及發生經過、檢討當局應變措施及提出防止慘劇重演的建議等。是次大火共造成四十一人死八十人傷。

由於報紙大篇幅報導,加上被困人士被烈火吞噬的照片相當駭人,好一段時間,我對類似外觀的商業大廈有恐懼感,不敢直視。

香港當年是英國殖民地,港督尚且親力親為關心死傷者,由此也可窺見英人管治術之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