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七月七日) 警隊在旺角的所作所為,教人髮指!
根據黃宇軒的記述,黑警共有十六項獸行,今筆者嘗試跟大家逐項檢視:
1.
示威者整晚並無衝擊警方防線,和平地在彌敦道遊行,甚至有不少示威者跟沒參與示威的普羅市民同在行人路上。但警察一方面虛稱群眾非法集結,呼籲市民離開,任意封鎖街道,另一方面當群眾離開時,警方在多條離開路線,三面包抄市民,並主動用警棍攻擊他們,以致他們無法離開。警方整個晚上持續主動攻擊市民,示威者連基本的防衛衣物都沒配戴。
七一抗爭者佔領立法會,防暴警察突然撤退,必然令以林鄭為首的港共政權異常憤怒。大規模搜捕的開始,正是為了彌補七一當晚的示弱,也呼應港澳辦及中聯辦依法追究到底的喊話。
奈何七一當晚許多抗爭者是帶上口罩,立法會閉路電視亦被破壞。儘管可以藉截查紅 van 及不誠實使用電腦拘捕一些人,這數目遠不足以「交數」。
適逢七月七日有抗爭者發起高鐵站集會,有網民拍到部份警員用車運磚頭到高鐵站,栽贓嫁禍、乘機逮捕抗爭者的意圖昭然若揭。
可惜遊行集會完全用和平方式進行,磚頭用不上,遂趁抗爭者向北行入彌敦道,借口抗爭者參與非法集結,表面假裝驅散,實際是三面「包抄」、「圍剿」,甕中捉鱉。抗爭者連基本的防衛衣物都沒配戴,可見他們根本無計劃衝擊。反而黑警一連串「包抄」「圍剿」,甚至讓六一二下令開槍的陶輝現身、主動用警棍攻擊,皆是有組織有預謀,否則他們交不出七一佔領立法會的「暴徒」。
2.
無法離開、和平而無衝擊動作的市民並無反抗動作,但被警察壓在地上,打至頭破血流後被拘捕。路過且並無任何動作的市民,亦曾無故被十多名警察制伏及箍頸。有女途人只是拿著一瓶樽裝水站立,但無故被十數警察攻擊並壓在地上。
一方面是拉人,一方面是發洩情緒。把無衝擊動作的市民壓在地上,或箍頸,或打至頭破血流,反映黑警情緒全面失控,極有可能患有嚴重的情緒問題。情緒病患者失控,而且手握具殺傷力的武器,如警棍、手槍等,對市民的生命安全會構成非常大的威脅。
一個黑警患有嚴重情緒病的證據是,少女手握樽裝水站立都被攻擊。正常人看見一少女弱不禁風,是會心生保護,而非攻擊。又根據警隊的專業判斷,決不可能把一支樽裝水當成武器,就算是武器,樽裝水有多大殺傷力?需十數警察壓在地上?此顯然是情緒失控,忘記了專業判斷。我們不妨大膽推測,這群毫無專業可言的黑警極有可能出身毅進,只有文明素養不高,做法才會如此粗暴野蠻。
3.
警察衝進正在營業的快餐店追打及拘捕市民,同時封鎖現場拒絕讓記者拍攝,故意阻止所有記者採訪拘捕情形。同樣情況在各處出現,警察多番公然拒絕讓記者進入拘捕行動的現場作採訪。
入快餐店追打及拘捕市民,此已侵害市民的人身自由。不只侵害市民的人身自由,亦影響到快餐店的生意額,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
拒絕記者拍攝、採訪,是直接干預新聞自由!警權大到侵犯新聞自由,反映約制警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懲治濫用職權的黑警刻不容緩!
4. 並無參與示威活動、在旺角一帶消費的大量市民,曾被揮舞警棍驅趕和被警察喝罵,並用長盾撞擊。
即使身處戰場,軍隊也不應對手無寸鐵的老百姓施以語言及行為暴力。
把手無寸鐵的老百姓看成敵人,欲逐之而後快,不惜出動警棍、長盾,程度雖有異,心態倒像極八九年清場的解放軍。六四當晚不少死者是圍觀或在陽台張望的老百姓。
5. 現場戴頭盔及配上防暴裝備的大量警察並無委任證,當被問及時,有警員曾高呼「警察執行職務係唔需要展示委任證」。
此明顯是要與抗爭者對著幹。抗爭者要求出示委任證,我偏偏不出,你奈得我何?
黑警偏偏忘記了,在專業操守上,警員執行職務,是必須出示委任證,猶如的士司機、小巴司機、巴士車長亦必須在工作時出示相關證件。
憎恨抗爭者的情緒掩蓋專業操守,於此可見一斑。
6. 當市民喝止警員暴力攻擊時,有警員跟市民說「認撚住我呀」,及「隻揪呀」。
有恃無恐,挑釁市民,誰縱容之?港共政權。
港共政府鼓勵一群有情緒問題的警員失控,此跟六七年鬥委會鼓動一群愛國情緒、革命情緒上頭的「左仔」失控,本質是一樣的。
7. 有警員在市民表示要離開現場時,拒絕讓對方離開,並說「我俾你玩了成晚」。
市民有人身自由,離開有何不可?
「我俾你玩了成晚」,領著薪金,履行職務,竟發晦氣?有怨言?老師可否對學生說「我俾你玩了成日」?該名老師一定被革除,因有違專業也。
8.
一些穿軍裝背心的警員有佩戴黃底或白底黑字,寫上警員編號的紙張,但部份同樣裝束的警員故意將紙張反轉,隱藏編號。
此為擔心被抗爭者起底、追究的自保做法。黑警原來怕被起底、追究。
9.
有示威者被帶上警車後,警車馬上關燈,亦有被拘捕者被帶上私家車後,車窗拉上窗簾。警方多番故意讓記者和市民看不見被捕者在車內情況。
黑警有濫用私刑。
10.
當現場只剩下記者後,警察將記者們驅趕到黑布街,並喝罵他們「行得慢」,一直推撞,幾乎引致人踩人,亦有記者幾乎因此倒地。警察亦曾用警棍主動攻打記者。全晚所有記者多番被大量警員推撞。
因記者的鏡頭將黑警的暴行公諸於世,黑警於是當記者是敵人,「記你老母」是真的輕蔑記者,盧偉聰「從來我對記者最客氣、最有禮貌」是謊言、大話。
11.
譚文豪議員曾被持長盾警員推撞,並被防線警員叫他「收皮」。鄺俊宇議員也曾被大量警察指罵,並被警察叫「收皮」。區諾軒議員也曾被大量警察指罵和推撞。
譚、鄺、區都是民選意員,屬民意代表,英治年代,立法會民選議員身份尊貴。黑警頻叫「收皮」侮辱及推撞,可見整支警隊乃至背後的港共政權不尊重民選議員,不尊重市民。道歉是假的,對話是拖延。港共對待香港市民,好比農場主對待家禽畜牲,家禽畜牲隨時被宰割。
12. 警察多番以強力電筒直射記者臉部。
抗爭者曾在警總門外用強力電筒直射黑警,黑警要以牙還牙,報復心極強。
13. 市民勸喻警方冷靜時,警方曾高呼「我無冷靜過」。
此為情緒失控又一例證。
14. 警察曾派代表跟傳媒說「今晚不會打啦,唔會有你們想見到的場面」。
完全把記者的現場報導看成針對他們,視傳媒及記者為敵。
15.
警察清場後,數輛警車在行人安全島調頭,危害過路市民生命安危,警察趕走在安全島上等候過路市民,並讓警車繼續通過安全島調頭。
如上述,既待香港市民如畜牲,何用擔心市民的安危?
16. 有離開戲院市民,在行人路上被警察任意給予警告,警方無法提供解釋但喝罵市民。
不尊重市民又一事例。
以上不嫌詞費說了一大堆,是想指出:當下的警隊,是一支喪失專業操守、情緒失控、報復心理極強、不斷濫用職權及暴力侵害香港市民基本自由乃至生命安全的「暴徒」。他們更不惜與記者為敵,用對待敵人的方式對待記者。
而「暴徒」之首正是天天出來譴責抗爭者為「暴徒」的港共政權。港共儼如鬥委會,林鄭儼如楊光,分別只在鬥委會未居於統治地位,港共則實實在在統治著香港,林鄭實實在在是香港的特首。
這麼看的話,六一六二百萬大遊行,無警察,秩序卻井然,就可以被理解。從來「亂港」的、搞垮香港經濟的、破壞香港社會和諧穩定的,是黑警,以及為黑警撐腰的港共政權。黑警就是「暴徒」,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