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7日 星期六

港共進退失據,人人齊入元朗

警方怯於十八鄉鄉委會施壓,對七二七光復元朗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港共政府既要依賴警隊維穩,對付抗爭者,理應肯定警方做法。偏偏張建宗見記者時說:「明白市民對元朗的襲擊事件感到非常氣憤、憤慨,要發聲去譴責,我在這裡衷心呼籲明日前往元朗的人士,一定要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訴求。」這算什麼意思?因要求去元朗的民意太大而妥協讓步?和警隊割席嗎?他還要為元朗襲擊事件中警方的處理手法致歉。此豈不是承認警隊當晚有失誤?難怪有前線警員馬上向張發難「你憑甚麼代表警隊?」、「你若不向全警隊道歉,我們均會與你誓不兩立!」

警隊是政府的鎮壓機器,和鎮壓機器有嫌隙、有隔閡,對政府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處於現在的情勢,反送中抗爭已持續超過一個月,未見有停下的跡象。誠然,順應民意很重要,但一開始政府就與警方仔細商討,平衡各方利益後,同意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不是更理想嗎?至於致歉,大可以過了七二七才做,何解要令到刻下警隊離心離德?退一步,堅持恫嚇抗爭者別入元朗亦行,至少和警方口徑一致。口徑不一,還要擺警隊上枱,實在是錯上加錯!港共政府非常危險!

用張建宗見記者也不合適。林鄭自強推送中條例以來,民望插水,難得有機會挽回民心,何解不是由她來說張建宗口中的話?

種種跡象顯示港共政府完全失去管治能力,以林鄭為首的一眾高官可謂進退失據。

沈旭暉說:「元朗發生的事,屬於 (1) 無差別襲擊,完全針對平民;(2) 遇襲者完全沒有攻擊性,包括老弱婦孺;(3) 維持時間長達數小時,屬連續、反覆出現的攻擊;(4) 目的是製造公眾無論在任何地方都對個人安全產生的恐慌......假如元朗案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出現,定義上,這都是一場 Terrorist Attack。」

七二七入元朗,是要讓全世界知道,香港人不會向恐怖黑幫分子低頭。香港人不會因為一次恐襲自我審查,害怕得以後不敢踏足元朗。

另外,警方以網上流傳「燒村」、「屠城」、掘山墳等激烈言論,估計參與遊行的市民可能會進行暴力行為,對公眾安全及秩序構成極大風險,全屬主觀臆測!利用主觀臆測的可怖結果剝奪《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遊行集會自由,此怎講得過去?入元朗的另一重意義是要表達對警方的不滿,捍衛遊行集會自由不受侵犯。

當然,五大訴求政府至今無一答應,警黑合作,政府卸膊,拂逆民意。這些都必須繼續追究。

光復元朗,有理有據,別因犯法而不為。況且,只要前往元朗的人數多,法不治眾,風險自然降低。

這是一場善良與邪惡的鬥爭。伯克 (Edmund Burke) 說:「邪惡獲得勝利的唯一條件,就是善良的人們保持沉默。」故此,不要沉默,入元朗吧!把自由、和平、善良的香港贏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