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慶曆三年 (公元 1043 年) 九月,范仲淹等人上呈《答手詔條陳十事》,厲行變法,史稱「慶曆變法」。
之所以有「慶曆變法」,跟宋朝政治、軍事、經濟出現一連串問題有關。
政治
宋朝優待知識分子 (旨在革除五代軍人專政的弊病),進士一登第即授官 (唐代分禮部、吏部試,宋代只設禮部試),此令官員數目大增。
另外,復有恩蔭,准許大臣「蔭子蔭孫,乃至於蔭期親、蔭大功親,甚至蔭及異姓親,乃至門客......沒有子孫近親,便只有鬻賣朝恩,把異姓及門客來充數」,這導致「官吏日多,俸給日繁」。
為了安置大批官員,官僚機構往往變得臃腫,架床疊屋,政出多門,影響行政效率。
結果,宋朝極力締造文治,竟太阿倒持,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包拯上疏仁宗:「今內外官屬總一萬七千三百餘員,其未受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選人不在數內,較之先朝,纔四十餘年,已逾一倍多矣......今天下州、郡三百二十,縣一千二百五十,而一州一縣所任之職,素有定額,大率用吏不過五六千員,則有餘矣。今乃三倍其多,而又三歲一開貢舉,每放榜僅千人,復又臺寺之小吏、府監之雜工,廕序之官、進納之輩,總而計之,又不止於三倍。是食祿者日增,力田者日耗,則國計民力,安得不窘乏哉?」
由此可見冗官問題之嚴重。
軍事
宋朝採輕武政策,軍隊組成非游手好閒之輩,即負罪亡命之徒,戰鬥力低。
又武人需在面上刺字,且無法如文臣般出任中央要職,士氣低落。
「定禁兵分番戍守郡縣」,三年一調 (即更戍法),造成軍費開支龐大,且「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兵將之間缺乏溝通),軍力大為削弱。
宋代兵士更無退役制度,「募兵終身在營伍,自二十以上至衰老,其間四十餘年,實際可用者至多不過二十年。廩之終身,實際即是一卒有二十年向公家無用而仰食」,宋朝經濟負擔沉重,卻無可用之兵。
經濟
真宗朝開始,土地出現兼併,史載「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為俗,重禁莫能止焉」、「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
稅收短絀,衍生兩方面的影響:(1) 無法完成修橋築路等基建工程 (2) 天災來臨時,政府無法對人民施以救濟。管治容易動搖。
尤其甚者,收入減少,宋朝將無力應付冗官冗兵的開支,入不敷支。
仁宗「銳意太平」,希望解決上述問題,他於是聽從諫官歐陽修等的建議,罷免「懦默不任事」的王舉正,起用范仲淹為參知政事 (副宰相)。
仁宗「數問 (仲淹)
當世事」,仲淹為其誠意所打動,遂上《十事疏》(即《答手詔條陳十事》)。所謂「十事」,即十項變法重點,包括: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
范仲淹靠諫官們推薦成為執政推動變法,本身就對變法不利,蓋諫官們與朝中保守派、既得利益者勢成水火也
(儘管呂夷簡慶曆三年春已病重),夏竦即為其中之一。
在浮沙上築高塔,是注定要失敗的。「慶曆變法」僅維持了一年零四個月,就宣告失敗。
補充一點,「變法」有別於「改革」。「變法」是通盤的轉變,連根拔起。「改革」則是在固有的基礎上小修小補。
[主要參考資料]
1. 錢穆,《國史大綱》下冊。
2. 脫脫等,《宋史》。
3.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4. 黃仁宇,《中國大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