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 星期二

既得利益者反對

范仲淹向仁宗上呈《十事疏》,史載「天子方信向仲淹,悉採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詔書畫一頒下」,可見仁宗對仲淹非常信賴。「獨府兵法,眾以為不可而止」。

仁宗又用富弼為樞密副使。富弼堅決推辭,說:「契丹既結好,議者便謂無事,萬一敗盟,臣死且有罪。願陛下思其輕侮之恥,坐薪嘗膽,不忘修政。」仁宗使宰相諭之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遼故也。」富弼最終受命。

是時仁宗銳意變法圖強,屢次詔見弼與仲淹等,「又開天章閣,給筆札,使 (二人) 書其所欲為者;且命仲淹主西事 (即西北邊務,阻遏西夏坐大),弼主北事 (跟遼人交涉)」。

富弼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及安邊十三策,大概以「進賢退不肖 (進納賢才,斥退無能)、止僥倖 (限制恩蔭)、去宿弊 (革除往日積弊)」為根本。其中,逐步更換監司 (宋朝設經略安撫使、轉運使、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即「帥、曹、憲、倉」,分管地方的軍民、財政、刑法、糧倉,合稱四監司) 中沒有才能的人,讓監司裁汰所屬各部的官吏,令既得利益者深感不滿。

和范仲淹友好的韓琦,於「二府合班奏事」時,言無不盡,即使「事屬中書」,亦「指陳其實」(此處有不在其位而謀其政的僭越之嫌),招來同僚的反感。

仗賴仁宗撐腰 (帝獨識之,曰:「韓琦性直。」),不妥韓琦的官員暫時不敢發作。韓琦不知自己「犯眾憎」,還條列先行者七事:清政本,念邊計,擢才賢,備河北,固河東,收民心,營洛邑,陳救弊八事:選將相,明按察,豐財利,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值得注意是「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基本上跟富弼、范仲淹看法一致。「裁冗官」成為革新派的共識,既得利益者於是對他們咬牙切齒、恨之入骨。

呂夷簡慶曆三年 (公元 1043 年) 九月因病退休,既得利益集團失去一領袖,顯得群龍無首。

十月,范仲淹落實「十事」中的「擇官長」,「請詔中書、樞密,通選逐路轉運按察使,即委使自擇知州,知州擇知縣,不任事者皆罷之」。張昷之、王素、沈邈、施昌言、李絢,分別出任河北、淮南、京東、河東、京西的都轉運按察使。

仲淹選監司時,一絲不苟,「取班簿,視不才者一筆勾之」。其意念雖善,為人民謀福祉 (富弼曰:「一筆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卻開罪了許多無所作為的官員。

更定磨勘法,考課中外職事,無過犯或有勞績者方獲升遷。更定蔭子法,凡選人遇郊赴銓試,不試者永不預選,且罷聖節奏蔭恩。凡長子不限年,諸子孫必年過十五,弟侄年過二十,乃得蔭。兩項新措施尤其令希圖僥倖的人深感不便。

結果,范仲淹、富弼等以為對國家有益的政策,通通被既得利益集團誤解成針對自己的惡意進攻,他們因此「先下手為強」,指責范仲淹等黨同伐異 (「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自蔭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