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六是「六四慘案」27 周年。坊間一切相關爭拗,其實可被濃縮為以下兩個問題:
(1) 我們應不應該為「六四慘案」舉辦悼念活動?
(2) 如果應該舉辦悼念活動,活動該以何種形式進行?
對於
(1),相信「泛民」與大部份「本土派」支持者俱會說:「應該,因為悼念活動可讓人緊記中共的反人道罪行,且令下一代明白爭取自由和民主是要付出沉重代價」。
不過,筆者想提出兩點質疑:
(a) 中共違反人道精神的劣行何其多,由「土改」迫地主跪玻璃到「文革」人食人,真可謂磬竹難書,何解我們年年辦活動悼念「六四慘案」而已?
(b) 南韓的「五一八光州事件」、台灣的「野百合學運」皆有助下一代明白自由和民主得來不易,為什麼我們偏偏要以「六四慘案」作為政治啟蒙?
倘若上述質疑成立,「泛民」與大部份「本土派」支持者基本上只有兩種選擇:
(i) 將「六四慘案」悼念活動上升為全方位宣揚「反共」訊息的活動;
(ii) 將「六四慘案」還原為中國現代史其中一個環節,全球民主化浪潮其中一件大事,可供學術研究、民間討論,卻不再特別舉辦活動悼念
(正如我們不會特別悼念「五一八光州事件」)。
口講「『六四慘案』一定要舉辦悼念活動」、「『六四慘案』悼念活動只是為當年的北京死難者而設,切勿消費『六四慘案』」的人,他們根本沒有足夠理由支撐自己的立場。沒有理由仍堅持下去,背後是情感衝動使然,一種大中華情感衝動使然。
除非旗幟鮮明高舉「反共」,否則我們不應為「六四慘案」舉辦任何悼念活動。勉強要辦,請連帶悼念「土改」、「反右」、「文革」中一眾死難失蹤者,不要厚此薄彼。
(2) 接續著 (1) 。由於「六四慘案」悼念活動必須轉化成宣揚「反共」訊息的活動,「熱普城」慷慨激昂呼喊「打倒共產黨」也好,11
所大專院校辦論壇談香港自決也好,任君選擇,悉隨尊便。唯獨支聯會卑躬屈膝的五大綱領
(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軟弱無力的點點燭光、自傷自憐的悲怨歌聲,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