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便臣雖然著力改善華洋之間的矛盾,但另一邊廂,他始終無法擺脫「大多數香港華人都是罪犯」的偏見。
羅便臣率先設立各種登記制度,以防止華人侵犯歐籍人士及其財產。而為了進一步保護由華人貨船運載的歐籍人士財產,港府於 1860
年制定相關法例,強迫船主和船員領取牌照,繳交牌照費,同時擴大警察的權力,批准其無須搜查令直接可登船搜查。
羅便臣一連串的做法,惹起全港水上船戶、碼頭工人強烈不滿,觸發罷工浪潮。1863
年,羅便臣推行管理轎子和轎夫的措施,更促使原來沉默的轎夫們加入罷工行列。
張連興指出,這些轎夫、水上船戶、碼頭工人,幾乎全部都是華人。港府以強硬姿態鎮壓他們,變相助長華人社群日趨團結。加上南來的廣東華商逐漸增加,他們往往夾帶豐厚的家財、行之有效的結社自治文化來港,華人社群的社會、經濟實力因而大幅提升。
儘管羅便臣亦注意到華人社群的冒起及其對香港發展有重要貢獻,他卻始終未有具體尋求華人精英的協助
(這反映他無法拋開固有的「圍城心態」)。港府政策上的自相矛盾,終於令羅便臣得不到在港華人的支持。羅便臣於 1865
年離任時遭受冷待,沒有華人願意為他送行,正好反映他在華人心目中地位之低。
八十年代中英談判期間,面對港人全程被排除在外,港督尤德爵士曾說了一句不卑不亢的名言:「我以港督的身份代表香港市民參加談判」。港府歷經百多年歷史的洗禮,終於能夠消除與華人的隔閡,誠屬可喜。奈何天意弄人,隨著
97 主權移交即將到來,華洋共治只是香港步入終結前的一段短暫光景而已。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