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

辭任港督

戴維斯在「鴉片專賣」、「徵收人頭稅」外,還發佈《徵收警捐條例》、《煙販牌照條例》等,以廣開稅源,舒緩財政困難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稱「戴維斯的稅收舉措,目的本來是搜刮中國香港人的民脂民膏」,全屬偏見,不可取信)。1845 年,港府向妓女收取「妓捐」,每家妓院月捐 5 元,每人月捐 1 元半左右 (在當時已是不少的數目)。1847 年 1 月,港府再公佈《市場販物牌照條例》,拓展財源。

戴維斯著重「開源」,忽視「節流」的政策,令香港市民深感不滿。1846 年 11 月 20 日,戴維斯在立法局的會議上通過一道法令,規定:香港殖民者可以無須經過立法局的通過,隨時下令宣布戒嚴。戴維斯心態上的緊張,多少反映當時社會上的反對聲音此起彼落 (戒嚴法令後來被倫敦政府否決)。

1847 年 5 月 4 日,以走私鴉片置富的渣甸洋行創辦人之一馬地臣向英國下議院呼籲,要求英國政府督促戴維斯改變對港政策,減收地租,只徵收維持警隊運作的費用,其餘雜費均由英國政府負擔。對於馬地臣的建議,英國政府雖未予採納,但這對戴維斯在香港的管治,無疑構成了沉重的壓力。

戴維斯在香港「橫徵暴斂」,以致民心怨憤。可是,從另一角度看,他亦不乏優秀的政績。

戴維斯非常歡迎宗教團體 (主要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會) 來港辦學。1845 年,華民政務司向他建議:港府每月津貼 10 元予 8 間中文學塾。戴維斯旋即將有關建議轉呈英國政府。經過一輪考察和評估,戴維斯在 1847 年 8 月委任巡理司、華民政務司和殖民地隨軍牧師組成「教育委員會」,負責管理資助事宜和監管受補助的學塾。香港的辦學團體獲得政府的經濟資助,自此開始。

1847 年 1 月,戴維斯又協助成立「皇家亞洲學會 (香港分會)」,推動漢學在香港的發展 (當時,戴維斯獲推舉為創會會長,其他創會成員包括:庫政司孖沙、殖民地副總督德忌笠少將、威妥瑪等人)。他不久接受郭士立 (時任港府翻譯官) 的建議,要求英國政府批准撥地興建「動植物公園」,以供「皇家亞洲學會 (香港分會)」研究植物學之用。今天座落於香港島中環雅賓利道,佔地 5.6 公頃的「香港動植物公園」,就是在這一歷史背景下出現的,故後世又稱它為「兵頭花園」(公園原本是英國駐港總督的私人花園,昔日的港督同時是駐港英軍統帥,俗稱「兵頭」)。

另外,鑑於英國官員無法與華人進行良好的溝通,不便介入華人的事務,戴維斯於是在 1844 年開始推行「保甲制」,規定「十戶為甲,十甲為保」,讓原來的地方鄉紳可以繼續有權主理地方事務,減輕港府的管治負擔。香港的「保甲制」一直推行至 1861 年才完全廢除。

尤有進者,戴維斯乘清政府全力剿滅反清勢力,單方面宣佈港英政府享有對華人的「治權」(換句話說,非常住的犯罪華人,以及所有犯下重罪的華人,自此一律受香港的法院根據「香港法律」審判,無需移交內地) 。砵甸乍以來「與清廷分享『治權』」的妥協態度,在戴維斯手上一掃而空。

若要援引中國歷史的經驗來審視戴維斯,戴氏明顯為一雄才大略、有所作為的統治者。他因此不喜歡受制衡。這由他向英國政府建議,希望讓律政司加入「行政局」,以及增加兩個官守議席於「定例局」,擴大行政對立法的影響力,可以證明 (香港開埠初期,「行政局」由香港副總督、輔政司和總巡理府組成,而「定例局」則由英軍司令、首席按察司和律政司組成)。

然而,戴維斯接連的施政失誤,早已惹起在港英商的強烈反感。戴維斯為了討好在港英商,曾一度設立「公使杯」,讓在港英商的馬匹參加。可是,由於英商馬主們群起杯葛,「公使杯」後來被迫取消。這件事多少反映戴維斯不得在港英商的支持。

加上他又與首席按察司 (即今天的首席大法官) 曉吾不和 (John Walter Hulme),藉著曉吾有嗜酒的習慣,誣告其經常酗酒鬧事。殖民地部大臣指示戴維斯組成「審議庭」進行研訊,戴維斯卻委任「自己人」(即行政局的成員) 組成「審議庭」,並自行擔任「審議庭」主席,非迫走曉吾不罷休。在不公平的審訊制度下,曉吾被迫辭職,返回英國。可是,戴維斯公然破壞司法的公正,在港的英國居民看得十分清楚。因此,在曉吾被停職當天,香港的英國居民即全體出動到曉吾住宅,放下各人的名片,以示慰問。香港高等法院的全體特別陪審員、大律師,亦分別於 1847 年 12 月 2 日和聖誕節聯名寫信給曉吾,向他慰問並致以敬意。曉吾於 1847 年 12 月 30 日登船離港,大批香港的外籍商民到碼頭送行,並大放鞭炮,表達對戴維斯不滿。戴維斯雖然成功迫走曉吾,但其已徹底輸掉在港英籍商民的民心了 (那時在港華人尚未有太大的政治影響力)。

曉吾歸國後,向倫敦政府提出投訴。英國政府最後推翻「審議庭」的決定,恢復曉吾的職務,並促使戴維斯在 1848 年 3 月 18 日辭任「香港總督」一職,3 月 21 日離開香港。

卸任港督後,戴維斯先後獲得 KCB 勳銜和牛津大學頒授的民法學博士學位。他亦偶有著作發表。1890 年 11 月 13 日,戴維斯去世,享年 95 歲。

透過回顧戴維斯管治香港的一段歷史,我們可以發現:

(1) 財政問題乃當時港英政府一大困難,不易處理,動輒得咎。

(2) 在港居住的英籍商民擁有極大的權力,足以和港英政府相抗衡。他們反對港府的動機,主要出於 (a) 自我利益的保存,(b) 對公平審訊的重視。前者是「資本主義」精神的體現,後者則是「自由主義」傳統下的公民素養。「資本主義」及「自由主義」皆是啟蒙時期英國的產物。而在港英商之所以不畏港府強權,亦由於其背後有英國倫敦政府的支撐。故此,我們不妨說,(一) 英國政府直接介入香港事務,支持在港英國商民對抗港府 (二) 英國本土的文化思想資源有助培養敢於挑戰管治權威、捍衛自身利益的公民團體,乃港英時代不會出現暴政的兩大「保險掣」(今天香港的亂局,即由於兩大「保險掣」之消失)。

(3) 今天香港獨有的景點 (如「動植物公園」)、政策 (如給予中小學資助)、娛樂活動 (如賽馬) 、司法獨立,皆是由港英時代歷任總督賦予給香港人的。它們既不來自傳統中國,亦與在港華人無關。現在香港人若要保存這些景點、政策、活動,關鍵不在復興「華夏」、重提中國歷史,而在虛心地、全方位地向英國及港英政府學習 (當然,容許中國歷史及傳統文化在民間自由流通、傳播,不被禁止,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