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拱三年(丁亥,公元六八七年)春,閏正月,丁卯,睿宗之兒子們分別被封為王,包括後來的唐玄宗李隆基。
春,閏正月,丁卯,封皇子成美為恆王,隆基為楚王,隆范為衛王,隆業為趙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這多少標誌著睿宗與武后關係友好。
另一邊廂,韋思謙辭去納言一職。
三月,乙丑,納言韋思謙以太中大夫致仕。(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武后於是起用裴居道為納言。
壬戌,裴居道為納言。(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有一張光輔,被武后重用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五月,丙寅,夏官侍郎京兆張光輔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可是,「北門學士」出身的劉禕之,卻開罪了武后,最後喪失性命。
且說劉禕之原本擔任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之官職,其因暗中向賈大隱表態:「太后既廢昏立明,安用臨朝稱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大隱於是把劉禕之的說話密奏武后。武后聽後,心中不悅,其以為劉禕之有心反叛。
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劉禕之竊謂鳳閣舍人永年賈大隱曰:「太后既廢昏立明,安用臨朝稱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大隱密奏之,太后不悅,謂左右曰:「禕之我所引,乃復叛我!」(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有人誣告劉禕之收受孫萬榮之賄賂,又與許敬宗之妾侍有染。武后派肅州刺史王本立審問禕之。當王本立至劉禕之處所宣讀敕書時,禕之不服,曰:「不經鳳閣鸞台,何名為敕!」。武后因此大怒,以為共不尊重自己派來的敕使。庚午,劉禕之被賜死於家中。
或誣禕之受歸誠州都督孫萬榮金,又與許敬宗妾有私,太后命肅州刺史王本立推之。本立宣敕示之,禕之曰:「不經鳳閣鸞台,何名為敕!」太后大怒,以為拒捍制使;庚午,賜死於家。(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這裡又需補充一下唐代中央政制之運作,好讓大家了解劉禕之的話。其實,在三省制之下,皇帝之敕令之所以有效,其必須經過中書省之起草,門下省之通過。換言之,即「經鳳閣鸞台」。武后直接以王本立宣敕,此可謂破壞中書、門下聯署之慣例,禕之因此曰「何名為敕!」。當然,武后此時未必想念及此,但這一做法無疑已為後世破壞中書、門下聯署開一不良的先例。
回到禕之被賜死一事上。禕之初下獄的時候,唐睿宗曾打算為禕之求情,禕之的親友更因此向禕之道賀。可是,禕之心中通透,其知道皇上根本毫無實權,其為自己求情,只是加快自己死期之到來。
禕之初下獄,睿宗為之上疏申理,親友皆賀之,禕之曰:「經乃所以速吾死也。」(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禕之畢竟頗具氣節,臨刑之時,「神色自若」,毫不畏懼。其又「自草謝表」,為太子文學周思均所稱歎。禕之死後,思鈞竟因稱嘆禕之的文學造詣而被貶官。
臨刑,沐浴,神色自若,自草謝表,立成數紙。麟台郎郭翰、太子文學周思均稱歎其文。太后聞之,左遷翰巫州司法,思鈞播州司倉。(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睿宗為劉禕之求情不成,反生起武后之疑慮,其與武后關係之變壞,當始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