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炎死後,朝中反對武后之勢力相繼被肅清。
(光宅元年,公元六八四年)丁卯,郭待舉罷為左庶子;以鸞台侍郎韋方質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方質,雲起之孫也。(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十二月,劉景先又貶吉州員外長史,郭待舉貶岳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垂拱元年(乙酉,公元六八五年)春,正月,戊辰,劉仁軌逝世。
戊辰,文昌左相、同鳳閣鸞台三品樂城文獻公劉仁軌薨。(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仁軌生前,曾上疏求辭官,並陳呂后禍敗之事以規戒武后。
太后與劉仁軌書曰:「昔漢以關中之事委蕭何,今托公亦猶是矣。」仁軌上疏,辭以衰老不堪居守,因陳呂后禍敗之事以申規戒。(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仁軌對於武后,可謂是一兩刃刀。其一方面對武后治國有所助益,但另一方面,其無疑阻礙著武后全面的控制朝政。
太后使秘書監武承嗣繼璽書慰諭之曰:「今以皇帝諒闇不言,眇身且代親政;遠勞勸戒,復辭衰疾。又云『呂氏見嗤於後代,祿、產貽禍於漢朝』,引喻良深,愧慰交集。公忠貞之操,終始不渝,勁直之風,古今罕比。初聞此語,能不惘然;靜而思之,是為龜鏡。況公先朝舊德,遐邇具瞻,願以匡救為懷,無以暮年致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仁軌離世,武后固然少了一治國良才,但其所面對之阻礙同時也少了一分。
武后先後起用了武承嗣、裴居道、韋思謙、韋方質、騫味道。
庚戌,以騫味道守內史。(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乙巳,以春官尚書武承嗣、秋官尚書裴居道、右肅政大夫韋思謙並同鳳閣鸞台三品。(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壬申,韋方質同鳳閣鸞台三品。(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至於李景諶、沈君諒、崔察,其雖曾為武后所重用,但最終卻被罷免。
李景諶罷為司賓少卿,以右史武康沈君諒、著作郎崔察為正諫大夫、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正諫大夫、同平章事沈君諒罷。(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三月,正諫大夫、同平章事崔察罷。(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後來,騫味道因事被貶為青州刺史。
朝士有左遷詣宰相自訴者,內史騫味道曰:「此太后處分。」同中書門下三品劉禕之曰:「緣坐改官,由臣下奏請。」太后聞之,夏,四月,丙子,貶味道為青州刺史,加禕之太中大夫。謂侍臣曰:「君臣同體,豈得歸惡於君,引善自取乎!」(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裴居道於是代替騫味道出任內史。納言王德真則流放象州。
五月,丙午,以裴居道為內史。納言王德真流象州。(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納言的位置,改由蘇良嗣擔任。
己酉,以冬官尚書蘇良嗣為納言。(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被武后重用者還有韋待價。
六月,天官尚書韋待價同鳳閣鸞台三品。待價,萬石之兄也。(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徐思文。
太后以徐思文為忠,特免緣坐,拜司僕少卿。謂曰:「敬業改卿姓武,朕今不復奪也。」(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魏玄同。
秋,七月,己酉,以文昌左丞魏玄同為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三品。(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為了吸納更多新人才,武后又下令「制內外九品以上及百姓,咸令自舉」。
壬戌,制內外九品以上及百姓,咸令自舉。(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當時唐室之處境其實並不理想。
溫州大水,流四千餘家。(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括州大水,流二千餘家。(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九月,丁卯,廣州都督王果討反獠,平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陳子昂曾上疏武后,暢論時弊。
麟台正字射洪陳子昂上疏,以為:「朝廷遣使巡察四方,不可任非其人,及刺史、縣令,不可不擇。比年百姓疲於軍旅,不可不安。」其略曰:「夫使不擇人,則黜陡不明,刑罰不中,朋黨者進,貞直者退;徒使百姓修飾道路,送往迎來,無所益也。諺曰:『欲知其人,觀其所使。』不可不慎也。」又曰:「宰相,陛下之腹心;刺史、縣令,陛下之手足;未有無腹心手足而能獨理者也。」又曰:「天下有危機,禍福因之而生,機靜則有福,機動則有祝,百姓是也。百姓安則樂其生,不安則輕其死,輕其死則無所不至,祆逆乘釁,天下亂矣!」又曰:「隋煬帝不知天下有危機,而信貪佞之臣,冀收夷狄之利,卒以滅亡,其為殷鑒,豈不大哉!」(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依陳子昂之觀察,當時之流弊主要有二:
一、 宰相、刺史、縣令多「任非其人」。
二、 百姓疲於軍旅,未能被安頓。
其實,關於銓選之流弊,過往魏玄同亦曾向高宗言及。惜高宗不納,問題因此未得解決。
先是,玄同為吏部侍郎,上言銓選之弊,以為:「人君之體,當委任而責成功,所委者當,則所用者自精矣。故周穆王命伯冏為太僕正,曰:『慎簡乃僚。』是使群司各自求其小者,而天子命其大者也。乃至漢氏,得人皆自州縣補署,五府辟召,然後升於天朝,自魏、晉以來,始專委選部。夫以天下之大,士人之眾,而委之數人之手,用刀筆以量才,按簿書而察行,借使平如權衡,明如水鏡,猶力有所極,照有所窮,況所委非人而有愚闇阿私之弊乎!願略依周、漢之規以救魏、晉之失。」疏奏,不納。(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
武后臨朝稱制,實需面對一連串難以解決的問題。
垂拱二年(丙戌,公元六八六年)春,正月,武后正式臨朝稱制。不過,這可能正是艱難歲月的開始。
春,正月,太后下詔復政於皇帝。睿宗知太后非誠心,奉表固讓;太后復臨朝稱制。(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