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四、太宗之治績:文化、風俗方面

文化方面,太宗積極搜求書籍,加以整理,「於弘文殿聚四部書二十餘萬卷」。另外,他又精選虞世南、姚思廉、歐陽詢等,以本官兼學士的形式,隔日值宿於弘文殿內。太宗每乘聽朝之隙,引他們入內殿,講論前言往行,商榷政事。

上於弘文殿聚四部書二十餘萬卷,置弘文館於殿側,精選天下文學之士虞世南、褚亮、姚思廉、歐陽詢、蔡允恭、蕭德言等,以本官兼學士,令更日宿直,聽朝之隙,引入內殿,講論前言往行,商榷政事,或至夜分乃罷。(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太宗更把三品以上官員的子孫安排進入弘文館,成為館內學生。

又取三品已上子孫充弘文館學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和一般武將出身的君主不同,太宗極度推崇文化,以為文、武當並重,其不主張「文不及武」。

(貞觀元年)丁亥,上宴群臣,奏《秦王破陣樂》。上曰:「朕昔受委專征,民間遂有此曲,雖非文德之雍容,然功業由茲而成,不敢忘本。」封德彝曰:「陛下以神武平海內,豈文德之足比!」上曰:「戡亂以武,守成以文,文武之用,各隨其時。卿謂文不及武,斯言過矣。」德彝頓首謝。(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太宗對於有德行的人,亦極為重視、注意。

有一晉陵劉子翼,有學行,性剛直,朋友有過,常當面責之,不加隱瞞。太宗賞識其為人,願其作為天下之表率,於是下詔征之,惜未能成功。

隋秘書監晉陵劉子翼,有學行,性剛直,朋友有過,常面責之。李百藥常稱:「劉四雖復罵人,人終不恨。」是歲,有詔征之,辭以母老,不至。(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太宗又命祖孝孫與張文收共同斟酌南北音聲,定立新樂。

太常少卿祖孝孫以為梁、陳之音多吳、楚,周、齊之音多胡、夷,於是斟酌南北,考以古聲,作《唐雅樂》,凡八十四調、三十一曲、十二和。詔協律郎張文收與孝孫同修定。六月,乙酉,孝孫等奏新樂。(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不過,太宗反對音樂可導致政治狀況之興衰。其只以音樂作為人心憂樂之反映,為人之情感抒發之方式。

上曰:「禮樂者,蓋聖人緣情以設教耳,治之隆替,豈由於此?」御史大夫杜淹曰:「齊之將亡,作《伴侶曲》,陳之將亡,作《玉樹後庭花》,其聲哀思,行路聞之皆悲泣,何得言治之隆替不在樂也!」上曰:「不然。夫樂能感人,故樂者聞之則喜,憂者聞之則悲,悲喜在人心,非由樂也。將亡之政,民必愁苦,故聞樂而悲耳。今二曲具存,朕為公奏之,公豈悲乎?」右丞魏徵曰:「古人稱『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樂誠在人和,不在聲音也。」(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貞觀十四年,太宗復修訂曆法、禮之儀文。

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時《戊寅歷》以癸亥為朔,宣義郎李淳風表稱:「古歷分日起於子半,今歲甲子朔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請更加考定。」眾議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風推校精密,請如淳風議,從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丁卯,禮官奏請加高祖父母服齊衰五月,嫡子婦服期,嫂、叔、弟妻、夫兄、舅皆服小功;從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後人有以李唐重視佛、老,但細觀太宗之言論、施政,其心中似更重視儒家思想,而貶抑佛、老。

上曰:「梁武帝君臣惟談苦空,侯景之亂,百官不能乘馬。元帝為周師所圍,猶講《老子》,百官戎服以聽。此深足為戒。朕所好者,唯堯、舜、周、孔之道,以為如鳥有翼,如魚有水,失之則死,不可暫無耳。」(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貞觀五年)春,正月,詔僧、尼、道士致拜父母。(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又,密王元曉等皆陛下之弟,比見帝子拜諸叔,叔皆答拜,紊亂昭穆,宜訓之以禮。」書奏,上善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貞觀十一年三月)房玄齡、魏徵上所定《新禮》一百三十八篇;丙午,詔行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孔穎達乃唐初一經生,太宗對之甚為賞識。

乙酉,上問給事中孔穎達曰:「《論語》:『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何謂也?」穎達具釋其義以對,且曰:「非獨匹夫如是,帝王亦然。帝王內蘊神明,外當玄默,故《易》稱『以蒙養正,以明夷蒞眾。』若位居尊極,炫耀聰明,以才陵人,飾非拒諫,則下情不通,取亡之道也。」上深善其言。(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貞觀十四年(庚子,公元六四零年)二月,丁丑,太宗幸國子監,且命祭酒孔穎達講《孝經》。

二月,丁丑,上幸國子監,觀釋奠,命祭酒孔穎達講《孝經》,賜祭酒以下至諸生高第帛有差。(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太宗又大征天下名儒為學官,使之講論於國子監,學生能明一經以上者皆得補官。

是時上大征天下名儒為學官,數幸國子監,使之講論,學生能明一大經已上皆得補官。(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增設學校、增加學生名額,此乃太宗一朝之常事。當時四方學者雲集京師,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諸酋長亦遣子弟入國學,升講筵者至八千餘人。文教風氣之鼎盛,古今無兩。

增築學舍千二百間,增學生滿三千二百六十員,自屯營飛騎,亦給博士,使授以經,有能通經者,聽得貢舉。於是四方學者雲集京師,乃至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諸酋長亦遣子弟請入國學,升講筵者至八千餘人。(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鑑於五經師說之多門,章句之繁雜,太宗於是命孔穎達與諸儒編纂《五經正義》,作為科舉考試中「明經」科之考試內容。此書可謂折衷、斟酌兩漢以來對五經之注疏於一爐。

上以師說多門,章句繁雜,命孔穎達與諸儒撰定《五經》疏,謂之《正義》,令學者習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太宗更廣求近世名儒皇甫侃、褚仲都,熊安生、沈重,沈文阿、周弘正、張譏,何妥、劉炫等的子孫,加以引用。

乙未,詔求近世名儒梁皇甫侃、褚仲都,周熊安生、沈重,陳沈文阿、周弘正、張譏,隋何妥、劉炫等子孫以聞,當加引擢。(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貞觀十五年(辛丑,公元六四一年)四月,太宗又以近世陰陽雜書,訛偽頗多,命太常博士呂才與諸術士刊定可行者,凡四十七卷。

上以近世陰陽雜書,訛偽尤多,命太常博士呂才與諸術士刊定可行者,凡四十七卷。己酉,書成,上之;才皆為之敘,質以經史。其敘《宅經》,以為:「近世巫覡妄分五姓,如張、王為商,武、庾為羽,似取諧韻;至於以柳為宮,以趙為角,又復不類。或同出一姓,分屬宮商;或複姓數字,莫辨征羽。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敘《祿命》,以為:「祿命之書,多言或中,人乃信之。然長平坑卒,未聞共犯三刑;南陽貴士,何必俱當六合!今亦有同年同祿而貴賤懸殊,共命共胎而壽夭更異。按魯莊公法應貧賤,又尪弱短陋,惟得長壽;秦始皇法無官爵,縱得祿,少奴婢,為人無始有終;漢武帝、後魏孝文帝皆法無官爵;宋武帝祿與命並當空亡,唯宜長子,雖有次子,法當早夭;此皆祿命不驗之著明者也。」其敘《葬》,以為:「《孝經》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蓋以窀穸既終,永安體魄,而朝市遷變,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謀之龜筮。近代或選年月,或相墓田,以為一事失所,禍及死生。按《禮》,天子、諸侯、大夫葬皆有月數。是古人不擇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擇日也。鄭葬簡公,司墓之室當路,毀之則朝而窆,不毀則日中而窆,子產不毀,是不擇時也。古之葬者皆於國都之北,兆域有常處,是不擇地也。今葬書以為子孫富貴、貧賤、壽夭,皆因卜葬所致。夫子文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為士師而三黜,計其丘隴,未嘗改移。而野俗無識,妖巫妄言,遂於擗踴之際,擇葬地而希官爵;荼毒之秋,選葬時而規財利。或云辰日不可哭泣,遂莞爾而對弔客;或云同屬忌於臨壙,遂吉服不送其親。傷教敗禮,莫斯為甚!」術士皆惡其言,而識者皆以為確論。(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五)

貞觀十九年(乙巳,公元六四五年)二月,丁巳,太宗詔謚殷商之太師比干為忠列。其尊重商之忠臣,亦即尊重中國文化的一種表現。

丁巳,詔謚殷太師比干曰忠列,所司封其墓,春秋祠以少牢,給隨近五戶供灑掃。(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風俗方面,太宗極力反對迷信。武德九年,太宗下詔「民間不得妄立妖祠」。其又禁絕一切雜亂無稽的占術。

詔:「民間不得妄立妖祠。自非卜筮正術,其餘雜占,悉從禁絕。」(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二)

另外,對於祥瑞之獲得,太宗亦不以為然。

(貞觀二年九月)上曰:「比見群臣屢上表賀祥瑞,夫家給人足而無瑞,不害為堯、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害為桀、紂。後魏之世,吏焚連理木,煮白雉而食之,豈足為至治乎!」丁未,詔:「自今大瑞聽表聞,自外諸瑞,申所司而已。」嘗有白鵲構巢於寢殿槐上,合歡如腰鼓,左右稱賀。上曰:「我常笑隋煬帝好祥瑞。瑞在得賢,此何足賀!」命毀其巢,縱鵲於野外。(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有劉恭者,頸有「勝」字,自云「當勝天下」,被捕入獄。可是,太宗卻未有因此而將之正法,反而說「若天將興之,非朕所能除;若無天命,『勝』文何為!」,並將劉恭釋放。

(貞觀三年)三月,己酉,上錄系囚。有劉恭者,頸有「勝」文,自云「當勝天下」,坐是系獄。上曰:「若天將興之,非朕所能除;若無天命,『勝』文何為!」乃釋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三)

辰日本來不宜哭泣,但太宗仍然不顧禁忌,為張公謹之死而哀慟痛哭。事在貞觀六年四月。

夏,四月,辛卯,襄州都督鄒襄公張公謹卒。明日,上出次發哀。有司奏,辰日忌哭。上曰:「君之於臣,猶父子也,情發於衷,安避辰日!」遂哭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大體而言,太宗乃是把持著其人文精神、人文意識來破除一切迷信、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