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字較「裡」字早出現,在周朝金文、楚帛和秦小篆中,就有「裏」字。東漢許慎《說文解字》解釋「裏」字的意思:「衣内也」,即衣冠內那一層布,「引伸為凡在內之偁」(清代段玉裁注)。
「裡」字要到北宋時方見於遼僧釋行均所撰的《龍鑫手鑒》中。書中的「裡」是用礻(示) 部,而非衤 (衣) 部的。至清代,《紅樓夢》已將「這裏」寫成「這裡」,由於「裡」字的普及,民國教育部遂把「裡」字列作官方正體。
從歷史發展的脈絡看,秦漢最接近中國原創文明,中唐以後,歷沙陀、契丹、女真、蒙古等外族的侵入及滲透,文字系統不免出現胡化的現象,竊以為「裡」字正是其中一例,故此它首見於遼國僧人的著述,而遼國正是由契丹人建立。
一個旁證是,在香港,「裏」、「裡」二字的讀音並不相同,「裡」字跟「里」同音;「裏」字跟「呂」同音。台灣官方則將「裏」、「裡」二字視作同音同義。二者之分歧實源於:香港的粵語正音系統保存了秦漢魏晉三國六朝正宗的漢人口音 (中原大亂,士族大姓例必南遷,連帶把文化帶到南方),台灣則接受了民國的語音系統,而民國的語音系統來自清代,清代的已受遼、金、元三朝胡化的夾雜。
儘管現在「裏」、「裡」已成為互通的字,從歷史文化的角度,「裹」字仍應該被使用多一些,它才代表著真正的漢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