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初年,武王死,兒子成王年幼,弟弟周公姬旦攝政,惹起其他兄弟不滿。以霍叔、管叔、蔡叔為首的「三監」,聯合紂王之子武庚起兵反叛。周公親自領兵東征,「三監之亂」才被平息。
嵇康對傳統講「三監」是十惡不赦的壞人不以為然,自行提出一個平情合理的解釋。
或問曰:「案《記》:管、蔡流言,叛戾東都。周公征討,誅以凶逆。頑惡顯著,流名千里。且明父聖兄,曾不鑒凶愚於幼稚,覺無良之子弟;而乃使理亂殷之弊民,顯榮爵於藩國;使惡積罪成,終遇禍害。於理不通,心無所安。願聞其說。」
白話翻譯:
有些人問:根據《史記》記載,管叔和蔡叔製造流言,在東都 (洛邑) 叛亂,周公征討管蔡是以正義之師討伐凶惡逆賊。既然管叔、蔡叔的愚蠢和兇惡明明白白,千里之外都知道,那麼當初英明的父親與聖哲的兄長,在管蔡幼小的時候就應該能看出其不良的本質,以及他們不是好子弟。為何還派他們去管理作亂的殷商遺民,並賜予他們顯赫爵位和藩國,致使他們罪惡累積,終致釀成大禍?此事於理不通,內心難以接受,希望閣下解釋一下。
案:
常人讀史書,只知依書直說。嵇康讀史書,卻帶著懷疑、問難的態度,胡適說:「做學問要在不疑處有疑」,嵇康做到了。
嵇康的疑問可用一兩難式表達:
如果文王、武王英明,管叔、蔡叔就不是愚蠢和兇惡,因他們被文王、武王重用也。
反之,如果管叔、蔡叔真是愚蠢和兇惡,文王、武王就不是傳統歷史所說那麼英明。
答曰:「善哉!子之問也。昔文武之用管、蔡以實,周公之誅管、蔡以權。權事顯,實理沈,故令時人全謂管、蔡為頑凶。方為吾子論之。夫管、蔡皆服教殉義,忠誠自然,是以文王列而顯之,發、旦二聖,舉而任之;非以情親而相私也,乃所以崇德禮賢,濟殷弊民,綏輔武庚,以興頑俗。功業有績,故曠世不廢,名冠當時,列為藩臣。
白話翻譯:
我回答說:「你問得真好!當年文王和武王任用管蔡是實至名歸的,周公誅殺管蔡是因為從權考慮。後來從權的表面事實廣為人知,事實的內在道理隱沒不見,所以令現在的人全都說管蔡是愚蠢兇惡的人,我現在正要跟你說明這個事情。管叔和蔡叔都是服膺禮教為道義殉身的人,忠信真誠發乎自然,故此,文王讓他們列位揚名。武王和周公舉拔重用他們,並非因為他們是親人而徇私,而是為了推崇道德,禮遇賢人。他們安撫武庚和商民,並輔佐武庚治理戰後的商國,教化蒙昧的商人,有著卓越的功績。歷朝歷代因此無廢除他們的爵位,他們的聲望為當時之冠,被列為藩輔重臣。
案:
嵇康的懷疑不是虛無主義的,也不是傲慢的。他對文王、武王之英明基本上仍承認,有儒家色彩。
從文王、武王英明出發,管叔、蔡叔當時備受重用,由此可知二人的道德品格和才幹非常優秀。「服教殉義,忠誠自然」形容道德修養之高,「濟殷弊民,綏輔武庚,以興頑俗」形容治國才能之出眾。
文王、武王乃至周公重用管蔡,旨在「崇德禮賢」。管、蔡本來就是有責任感的人,獲父兄賞識,他們自然對國事加倍關心。
逮至武卒,嗣誦幼沖。周公踐政,率朝諸侯;思光前載,以隆王業。而管、蔡服教,不達聖權;卒遇大變,不能自通。忠於乃心,思在王室。遂乃抗言率眾,欲除國患;翼存天子,甘心毀旦。斯乃愚誠憤發所以徼禍也。
白話翻譯:
到了周武王死後,他的繼嗣周成王姬誦還很年幼,於是周公登上王階,主持政務統帥朝臣。他一心所想,是要光耀先祖的基業,鞏固周王朝的統治。然而,看在管蔡眼裡,二人都是服膺禮教的,不能通達聖人的權變。突然遇到周公攝政一巨大變化,未能想通其中的道理,基於對自己信念的忠誠,同時為王室的安危擔憂,遂公然提出反對的言論,率領自己的國民想要為國除患。為了保護天子,不惜忍痛讒毀自己的兄弟,這都是因為愚昧的真誠激發內心的憤慨,才把自己陷入大禍。
案:
此段交代管、蔡起兵的真正理由。
管、蔡不是刻意叛逆,而是 (1) 覺得周公代成王主持政務統帥朝臣有違禮法。(2) 擔心周公攝政對成王不利,為武王一系帶來隱憂。
管、蔡公然提出反對意見,甚至率領自己的國民去保護天子,非天性愚蠢兇惡,而是內心真誠惻坦的表現。他們道德情操高尚,奈何得不到應有的福蔭,捲入大禍。
嵇康性格剛烈,因非議司馬氏專權而身陷囹圄。所以,他特別對有相似際遇的歷史人物有同情的了解。
另外,嵇康始終把周公稱作聖人,周公踐政乃聖人的權變,這完全和儒門弟子的口吻如出一轍。
成王大悟,周公顯復,一化齊俗,義以斷恩。雖內信恕,外體不立。稱兵叛亂,所惑者廣。是以隱忍授刑,流涕行誅。示以賞罰,不避親戚;榮爵所顯,必鍾盛德;戮撻所施,必加有罪,斯乃為教之正體,古今之明議也。管、蔡雖懷忠抱誠,要為罪誅。罪誅已顯,不得復理。內心幽伏,罪惡遂章。幽、章之路大殊,故令奕世未蒙發起。
白話翻譯:
成王明白周公的忠誠後,周公重新被重用。在政治生活中,教化是需要統一口徑的,私人恩情需要為公共道義讓位,即使內心信任並且寬恕,這樣不能樹立為臣之道。散布流言起兵叛亂,蠱惑的人很多,造成了很壞的影響,是嚴重的犯罪。所以只能隱忍自己的悲痛之情,即使留著淚也必須執行誅滅,來向眾人展示賞罰的公正。擁有榮耀和官爵的人必然是德行出眾的,而受到懲罰的必然是有罪的,這是禮教的本體,古往今來的通說。儘管管叔、蔡叔內心忠誠,其始終要被判罪誅殺。刑法的實施已經詔告天下,不可能翻案。內心的忠誠隱沒不見,而犯下的罪行人盡皆知。這一隱一見隨著時間各自發展,隱沒的更加隱沒,昭然的更加昭然,所以令前世的人難以去了解那些幽伏的東西。
案:
此段嵇康解釋管叔、蔡叔被後世誤解為凶惡逆賊的原因。
由於周公需要對臣下施以教化,樹立正確的為臣之道,避免再有流言散佈,蠱惑群眾叛亂,其於是借誅殺管、蔡二人以殺雞警猴。
管、蔡受到嚴懲,按照禮教,他們必然是有罪。隨著時日推移,後人都看見管、蔡有罪,而不知二人犯罪背後是由於「懷忠抱誠」。凶惡逆賊等罵名因而產生。
然論者承名信行,便以管、蔡為惡,不知管、蔡之惡,乃所以令三聖為不明也。若三聖未為不明,則聖不祐惡而任頑凶也。頑凶不容於明世,則管、蔡無取私於父兄;而見任必以忠良,則二叔故為淑善矣。
白話翻譯:
然而提出這個論題的人直接把名義落於實踐,便認為管、蔡都是惡人,而不知把管、蔡定性為惡人的話,會導致「文王、武王、周公三位聖人用人不明」的結論。如果三位聖人不是用人不明,則聖人不會助長邪惡重用愚蠢凶惡的人,愚蠢凶惡的人在聖明之世無法容身。那麼管、蔡能夠被任用必然是因為他們本性忠良而非是因為父兄徇私,所以二叔原本應該是好人。
案:
這段反映嵇康邏輯思辯精密。
今若本三聖之用明,思顯授之實理,推忠賢之闇權,論為國之大紀,則二叔之良乃顯,三聖之用有以,流言之故有緣,周公之誅是矣。
白話翻譯:
現在如果以三位聖人用人明察秋毫為前提,認為當年任用管、蔡是名副其實,將此事 (三監之亂) 定性為忠賢之人不通權變之理,再宏觀考慮當時國家的大局,則二叔的美德得以昭雪,三位聖人任用他們也是有依據的,會產生那樣的流言也是事出有因,而周公最後誅滅二叔的決定也是合理正確的。
案:
嵇康治史一大特色是:對各歷史人物的決定都能盡量顧及,作出適切、理性的了解,使之圓融渾然一體,絲毫沒有違和感。
且周公居攝,召公不悅,推此言之,則管、蔡懷疑,未為不賢,而忠賢可不達權,三聖未為用惡,而周公不得不誅。
白話翻譯:
況且,周公攝政,召公奭也不悅。召公奭也是公認的賢人,由此推論,管叔、蔡叔懷疑周公並非愚蠢。具有忠、賢兩種品質的人也可能不通達權變,三位聖人並非任用了愚蠢凶惡的人,而周公誅滅忠賢也是因為情勢不得不誅。
案:
此嵇康進一步引召公奭對周公居攝的疑慮,論證管叔、蔡叔對周公的懷疑是合理的。
若此,三聖所用信良,周公之誅得宜,管、蔡之心見理,爾乃大義得通,內外兼敘,無相伐負者,則時論亦將釋然而大解也。
白話翻譯:
如果這麼解釋,三位聖人所用之人確實為忠良,周公誅滅二叔也是合適的,管叔、蔡叔的想法亦合情合理。這樣的話,整件事情的義理就解釋得通了,內在動機與外在表現相一致,沒有矛盾的地方,坊間對管、蔡二人的評論將釋然可解。
總括而言,<管蔡論>是一篇為管叔、蔡叔翻案的歷史文章,內容包括:
i. 承認文王、武王任用忠良,論證管、蔡二人具有高尚的道德人格及優秀的治國才幹;
ii. 承認周公乃一聖人,居攝是權宜之計;
iii. 居攝作為權宜之計,無法被忠直的管、蔡理解,管、蔡反叛是發乎內心的真誠,希望保護年幼天子,為國除害;
iv. 管、蔡兵敗,周公把二人誅殺,旨在施以教化,並確立為臣之道。奈何有關做法令民間覺得管、蔡是凶惡逆賊,管、蔡被後世誤解。
嵇康能對史事的記載提出質疑,運用邏輯反覆推敲真相,兼做到同情的了解,其史學造詣的確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