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祝最早記於初唐梁載言《十道四蕃志》,有「義婦祝英台與梁山伯同冢」一句。此完全不成一個故事,更何況祝為什麼被稱「義婦」、她和梁山伯同冢有何重要性非記載不可,梁氏全沒說明。
較完整的早期記載該數到中晚唐張讀《宣室志》:
「英台,上虞祝氏女,偽為男裝遊學,與會稽梁山伯者同肄業。山伯,字處仁。祝先歸。二年,山伯訪之,方知其為女子,悵然如有所失。告其父母求聘,而祝已字馬氏子矣。山伯後為鄞令,病死,葬鄮城西。祝適馬氏,舟過墓所,風濤不能進。問知山伯墓,祝登號慟,地忽自裂陷,祝氏遂並埋焉。晉丞相謝安奏表其墓曰義婦塚。」
上虞位處今天的浙江紹興,會稽即今江蘇蘇州,換言之,這是一個發生在江浙地區的故事。梁祝二人共學的地點亦該在江浙一帶。
「晉丞相謝安奏表其墓曰義婦塚」,梁祝相識於謝安前,則故事開始的時代約為東晉中葉。
「祝先歸。二年,山伯訪之」,普通同學相互別離,決無登門再訪之理。梁山伯親身到訪祝家,祝英台過去明顯有告知其家所在,梁山伯對祝英台亦有頗深之情誼。請注意,這未必是男女愛情之情誼,因二人結交時,祝英台乃女扮男裝也。驅使梁山伯到訪祝家之情,更有可能是一種知心、知己之情,梁山伯認定祝英台乃跟自己心意相通的好友,相當於《笑傲江湖》中的劉正風與曲洋。另外,「祝先歸」隱約反映
(1) 祝家門風深嚴,不許女兒家在外胡鬧。(2) 祝英台對家門的要求是接受的,而非反抗的。她對梁山伯的感情並未深厚到與家門相抗衡。
「方知其為女子,悵然如有所失」,梁山伯在造訪祝家之前,根本不知祝英台為女子,男女情愛自然無從談起。「方知其為女子,悵然如有所失」更多是因為:古代閨女甚少離開家門半步,與陌生男子單獨相處的機會尤其少。梁山伯知悉祝英台為祝家的閨女,縱使她舊時與自己多麼心意相通,以後恐怕再難重拾昔日美好時光了。他痛失一知己好友,故「悵然如有所失」。
可是,梁山伯頗聰明,閨女固然不可離開家門,但祝英台成了婚、自己成為祝英台的夫君,這位知己好友不就可以留在自己身邊嗎?故有「告其父母求聘」。奈何「而祝已字馬氏子矣」,祝家門風深嚴,當為高門大戶,東晉是講究門第的時代,所謂「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祝家拒絕梁山伯的求聘而把祝英台許配馬氏,反映梁山伯的家世不夠馬家顯赫。
求婚不遂,梁山伯做些什麼呢?「山伯後為鄞令,病死,葬鄮城西」,沒有鬱鬱寡歡,沒有悲痛欲絕,還可以出仕為地方官。無他,如上面分析,他對祝英台本無男女之愛情,純然為一知心、知己之情,男女愛情失去會要生要死,知心、知己之情失去是可以克復的。
再看祝英台的反應,「祝適馬氏」,如果祝英台返家前就對梁山伯有意思,她就算不留下,也會暗中派人打聽梁山伯的消息,必要時離家出走私奔,至少會寧死不屈,拒絕跟馬氏完婚。嫁給馬氏,除了見出祝英台對家門的要求接受外,更反映她對梁山伯的愛情並不深厚,甚至根本沒有愛情。
梁山伯娶不到祝英台,無太大的情緒失落。祝英台嫁馬氏,無寧死不從。「舟過墓所,風濤不能進。問知山伯墓,祝登號慟。」很大機會是驟然知悉舊日摯友離世,一時難掩悲痛、惋惜之情。「地忽自裂陷,祝氏遂並埋焉」,觀乎「風濤不能進」,祝英台極有可能死於天災。
祝、馬兩家都是高門大戶,祝家痛失愛女,馬家痛失媳婦,出身陳留謝氏的謝安,基於政治需要,當然要安撫兩家,於是「奏表其墓曰義婦塚」。
宋代張津《乾道四明圖經》:
「義婦塚,即梁山伯祝英台同葬之地也。在縣西十里接待院之後,有廟存焉。舊記謂二人少嘗同學,比及三年,而山伯初不知英台之為女也,其樸質如此。按《十道四蕃志》云,義婦祝英台與梁山伯同塚,即其事也。」
史能之《咸淳毗陵志》:
「祝陵在善卷山,岩前有巨石刻,云『祝英台讀書處』,號『碧鮮庵』。昔有詩云:『蝴蝶滿園飛不見,碧鮮空有讀書壇』。」
皆對梁祝之間存有男女情愛隻字未提。
直至元代雜劇作家白樸創作《祝英台死嫁梁山伯》,梁祝才成為愛情悲劇的男女主角。
明朝徐樹丕《識小錄》:
「梁山伯,祝英台,皆東晉人。梁家會稽,祝家上虞,同學於杭者三年,情好甚密。祝先歸。梁後過上虞尋訪,始知為女子。歸告父母,欲娶之。而祝已許馬氏子矣。梁悵然不樂,誓不復娶。後三年,梁為鄞令,病死,遺言葬清道山下。又明年,祝為父所逼,適馬氏,累欲求死。會過梁葬處,風波大作,舟不能進。祝乃造梁塚,失聲哀痛。塚忽裂,祝投而死焉,塚復自合。馬氏聞其事於朝,太傅謝安請贈為義婦。」
較《宣室志》多添了「同學於杭者三年,情好甚密」、「梁悵然不樂,誓不復娶」、「遺言葬清道山下」、「又明年,祝為父所逼,適馬氏,累欲求死」、「塚忽裂,祝投而死焉,塚復自合」、「馬氏聞其事於朝」,竊以為受到白樸影響。
馮夢龍《情史類略》:
「梁山伯、祝英台皆東晉人。梁家會稽,祝家上虞,嘗同學。祝先歸,梁後過上虞訪之,始知為女。歸乃告父母,欲娶之,而祝已許馬氏子矣。梁悵然若有所失。後三年,梁為鄞令,病且死,遺言葬清道山下。又明年,祝適馬氏,過其處,風濤大作,舟不能進。祝乃造梁冢,失聲哀慟。忽地裂,祝投而死。馬氏聞其事於朝,丞相謝安請封為義婦。和帝時,梁得顯靈異效勞,封為忠義。有事立廟於鄞云。」
大體抄自徐樹丕《識小錄》,但有「去白樸化」的傾向,少了「同學於杭者三年,情好甚密」、「誓不復娶」、「祝為父所逼,適馬氏,累欲求死」、「塚復自合」,卻添上《寧波志》「和帝時,梁得顯靈異效勞,封為忠義。有事立廟於鄞云」。
以長於考證見稱的清代學者翟灝,撰《通俗編》,其中有以下一段:
「白仁甫《祝英台》劇見《宣室志》,英台上虞祝氏女。偽為男裝遊學,與會稽梁山伯者同肄業。山伯、字處仁。祝先歸二年。山伯訪之,方知其為女子。悵然如有所失,告之其父母求聘。而祝已字馬氏子矣。山伯後為鄞令,病死葬鄮城西。祝英台適馬氏、舟過墓所,風濤不能進。問知山伯墓,祝登號慟,地忽自裂陷,祝氏遂並埋焉。晉丞相謝安奏表其墓曰『義婦冢』。」
竟完全不採白樸、徐樹丕、馮夢龍的版本,而遙承張讀《宣室志》。翟灝或許覺得,《宣室志》成書年代距離東晉較近,滲雜偽作竄改的內容較少。
嚴耕望《治史經驗談》說:
「盡可能引用原始或接近原始史料,少用後期改編過的史料......何以引用史料要避免用後期改編過的呢?因為史料每經改編一次,價值就減低一次。此中至少有兩種原因可言。第一,史料改編絕不能百分之百的保存所依據原本的內容,即第一次改編,不能完整的保存原始資料的內容,第二次改編又不能完整的保存第一次改編本的內容......不但不能百分之百的保存舊本內容,而且可能無意中寫錯。」
相信翟灝也是按照此一原則作取捨篩選。
不過,張讀是大中年間進士及第,故事發生在東晉,相隔數百年,其記載可信性仍是不高。加上《宣室志》專錄仙佛鬼怪之事,其文字能否作為史料,頗值得疑問。
姑勿論如何,梁祝作為家喻戶曉的愛情故事,配上雙雙化蝶的淒美浪漫的結局,展示出中國人豐富的想像力,兼對「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嚮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