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參魯事件」令人覺得張居正禁制異見聲音,偏袒宦官集團 (儘管實際上他被宦官集團怨恨)。不久,他又和給事中、御史發生矛盾。
為了對行政機構的官員予以制衡,明代設有監察御史和給事中。監察御史隸屬都察院,專門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並對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給事中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六科在體制上為監察約制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的制衡機構,所謂「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張居正推行「考成法」,對給事中非常重視,引為得力的助手,規定:
(1) 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冊,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
(2)
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對所屬官員承辦的事情進行檢查,每完成一件須登出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以違罪處罰;六科亦可根據賬簿登記,要求六部每半年上報一次執行情況,違者限事例進行議處;最後內閣同樣亦依賬簿登記,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
「內閣 - 六科 - 六部、都察院」層層查檢,以裁撤缺乏辦事效率的冗官,實為「考成法」之精髓。在此,給事中必須和內閣首輔保持高度一致,互相合作。
可惜在糾正御史不良作風的問題上,給事中和張居正出現意見分歧。
御史負責監督地方行政,對地方官員有所苛責,在所難免。張居正竟想改革御史的陋習,此舉引起御史們反感。
居正以御史在外,往往凌撫臣,痛欲折之。一事小不合,詬責隨下,又敕其長加考察。
余懋學率先發難,請張居正行「寬大之政」,余氏乃給事中。
給事中余懋學請行寬大之政。
余懋學說:「政嚴則苦,法密則擾,非所以培元氣存大體也。希望本之和平,依於忠厚,寬嚴相濟,政是以和。」此是儒家的路數,講究中庸之道。
張居正卻勃然大怒,以為余氏諷刺他,將其革職,永不錄用。
居正以為風己,削其職。
時居正方務綜覈,而懋學疏與之忤,斥為民,永不敍錄。
余懋學請行「寬大之政」,背後可能涉及對「考成法」執行的反思。奈何張居正一律聽不入耳。
士子皓首窮經不過求出仕為官。今余懋學變相被禁錮終身,張居正的門生御史傅應禎終於按耐不住,加入戰圈,為余氏講說話。
御史傅應禎繼言之,尤切。
傅應禎上疏神宗:「陛下登極初,召用直臣石星、李已,臣工無不慶幸。近則趙參魯糾中涓而謫為典史,余懋學陳時政而錮之終身,他如胡執禮、裴應章、侯於趙、趙煥等封事累上,一切置之,如初政何?臣請擢參魯京職,還懋學故官,為人臣進言者勸。」
張居正怪責傅應禎以王安石影射他,以及替余懋學說項,將其投下詔獄,輾轉謫戍定海。
下詔獄,杖戍。
疏奏,居正以疏中王安石語侵己,大怒,調旨切責;以其詞及懋學,執下詔獄,窮治黨與。應禎瀕死無所承,乃謫戍定海。
給事中嚴用和、御史劉天衢等上疏援救傅應禎,未能成功。給事中徐貞明偕同御史李禎、喬巖到監獄探望傅應禎,被錦衣衛發現,通報張居正,三人被逮捕,貶出京城。
給事中嚴用和、御史劉天衢等疏救,不聽。方應禎下獄,給事中徐貞明偕御史李禎、喬巖入視之。錦衣帥余蔭以聞,三人亦坐謫。
給事中徐貞明等群擁入獄,視具橐饘,亦逮謫外。
御史劉臺巡按遼東,因誤傳捷報,被張居正援引舊例督正。劉臺心裡不服氣,上疏批評張居正「專恣不法」,神宗把他下詔獄,廷杖一百後戍邊。張居正加以營救,劉臺被除去官籍,降為平民。
御史劉臺按遼東,誤奏捷。居正方引故事繩督之,臺抗章論居正專恣不法,居正怒甚。帝為下臺詔獄,命杖百,遠戍。居正陽具疏救之,僅奪其職。
這裡其實已經可以看出張居正的陰險。大權操在張居正之手,把劉臺下詔獄、杖打等,果真是神宗主意?當然不是。不坦白承認自己痛恨劉臺,更要偽裝營救,令劉臺降為平民,此完全背離儒門講究的真誠。勿忘記劉臺是張居正錄取的進士
(「且臺為臣所取士」),如此心狠手辣,張居正人格之醜陋至此全幅朗現。
經過連串事件,給事中和御史們都知道,張居正並非善男信女。他矯情偽善,專橫獨裁,手段毒辣,卻掌握大權,左右朝政。唯一自保之道是:違心地順從他的意思,不跟他頂撞。
由是諸給事御史益畏居正,而心不平。
從呂調陽不敢持異見、張四維視自己為張居正的屬吏,難怪張居正自豪地說:「吾非 (宰) 相,乃攝 (政) 也」。
當是時,太后以帝沖年,尊禮居正甚至,同列呂調陽莫敢異同。及吏部左侍郎張四維入,恂恂若屬吏,不敢以僚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