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1
日是萬聖節,究竟信奉基督教的師長應否阻止小學生接觸萬聖節,乃至不容許小學生慶祝萬聖節?先作釐清,此處所指之「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新教。「師長」則指校長及老師們。
信奉基督教的師長不許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其中一個理由是:萬聖節導人迷信,教壞小孩招惹鬼魂。
首先,萬聖節會否導人信鬼,全賴師長如何引導。師長大可清晰指出鬼魂並不存在 (或持不可知的立場),萬聖節扮鬼不過 just for
fun。以萬聖節容易導人迷信來禁止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猶如以性教育容易導人提早發生性行為來禁止小學生接觸性教育,在立論上是站不住腳的。
其次,招惹鬼魂是否一件壞事呢?在基督教傳統裡,「耶和華憎惡所有行邪術的事」,「參與萬聖節活動就是主動與鬼相交,基督徒應避免與邪靈接觸,受到邪靈的污染的騷擾」,彷彿招惹鬼魂是壞事。然而,於中國文化,通靈、與鬼結交常給文人墨客無窮之創作靈感,《聊齋誌異》據說和作者蒲松齡的靈異體驗有關。假如招惹鬼魂未必是件壞事,「教壞」就講不通了。
其三,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的過程中,可能會對鬼魂產生畏懼、害怕,他們未必沉迷。以為萬聖節教壞小學生對鬼著迷,未免太主觀、武斷。
另一反對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的理由是:萬聖節的「不給糖就搗蛋」(trick-or-treat),對小學生的人格培養會造成不良影響,養成「要脅」、「勒索」等陋習。
第一,二十一世紀的教育是否還要堅持灌輸正確價值觀?教師更應充當學習促進者
(facilitator),而非單向講授者。盡可能讓學生體驗不同價值觀,介紹各價值觀的來龍去脈、優缺點,而非替學生下判斷、作篩選。彼覺得禁止接觸 /
慶祝萬聖節就能教小學生不「要脅」、「勒索」?他們天性愛耍手段的話,無萬聖節依舊會學懂。
第二,退一步,即使站在灌輸正確價值觀的立場,信奉基督教的師長為何不借「不給糖就搗蛋」這個好機會,直接補充「此做法始終不太妥當,要脅人、勒索人是不應該的,糖還是父母買給你,或老師獎給你好。」既完小學生有糖吃的渴望,又能令訊息深刻傳入小學生腦海中。
信奉基督教的師長汲汲於不許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最根本的原因或許是:萬聖節本身即與基督教義相違,凡與基督教義相違者都是不應該的。
我們要如此想:
假如所有小學生都是基督徒,師長們可以將其標準加諸眾小學生身上。
假如學校是具有基督教背景,基於傳教弘道之必要,將基督徒之標準加諸眾小學生身上亦無可厚非。
可是,如果 (1) 所有小學生俱不是基督徒 (2) 學校不是具有基督教背景,信奉基督教的師長們基於自身篤信的價值,堅持不准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這就未免有宰制之嫌。
設想在成人世界,基督徒也不能本乎自身信奉之價值,要求非基督徒不准接觸 /
慶祝萬聖節,此將被視為侵犯他人的個人自由。如果小孩子是有自己想法的,是未來主人翁,他們理應享有自由,不容侵犯。除非彼把小孩子看為不成熟、待被大人教化,這卻不知不覺將自己幻化為家長,犯有「家長主義」之流弊。
優秀的家長不該這樣不准那樣不准,而該讓子女多試多學,所謂累積「多元學習經驗」。在累積中,家長按小朋友之性格天分,指導他們尋找出適合自己的價值觀、做人態度、處事方式,每人都是獨一無二,倒不是一把尺就適用於所有小朋友身上。
倘若上述分析無誤,信奉基督教的師長不應不容許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道理是非常清楚的。
況且,小學生終有一天會長大,他們是必須適應各種現存的文化風俗,不只香港的,還有世界各地。當萬聖節在英語世界 (如英國、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等地)
逐漸成為傳統,教導小學生萬聖節知識、和他們寓學習於慶祝,未嘗不是一種增廣見聞。
特別是,有些學校向來有讓小學生接觸 /
慶祝萬聖節的慣例,以此提高小學生學習英文的動機,借基督教把一有益的教學活動抹煞,小學生固然大失所望,師長也不見得有什麼得益。何必這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