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德傑 1884 年 10 月 26 日在英國出生,1907 年畢業於牛津大學埃克塞特學院 (Exeter College),取得文學士學位。他旋即獲殖民地部聘任為馬來聯邦官學生,在馬來西亞從事行政工作長達二十八年。
赴港當日,郝德傑與新任駐港三軍司令巴度苗少將(Major General A. W. Bartholomew)恰巧乘搭同一艘輪船,兩人一起於皇后碼頭登岸。和歷屆港督不同,郝德傑沒有穿著殖民地官服,也沒有佩劍,他是香港史上首位身穿洋服,頭戴禮帽就職的港督。
當時,全球經濟不景氣 (1929 - 33 年發生經濟大恐慌),香港亦遭牽累。
1931 年開始,港元大幅貶值 (國際白銀市場崩潰,令白銀價格急跌,奉行銀本位的港元因而受影響),倫敦一度派貨幣委員會來港商討對策,事後建議:假如中國繼續維持銀本位,香港理應跟從。
1934 年,情況逆轉,美國政府大舉搜購白銀,令銀價狂飆。中國白銀大量外流,迫使南京國民政府 1935 年 11 月宣佈放棄銀本位,將白銀收歸國有,改發紙幣。郝德傑因應國民政府的決定,加上為免港元價格波動,向倫敦政府請示放棄銀本位,倫敦批准。廢除銀本位,港元轉為跟英鎊掛鉤,匯率維持每 16.8 港元兌 1 英鎊。
港府推行下列措施:
(1) 由 1935 年 11 月 9 日正午 12 時起,除輔政司、庫務司外,任何人均不能將英國銀元、香港銀元、墨西哥銀元、銀磚、銀條及香港一毫、五仙輔幣等,由香港輸運出口;
(2) 庫務司發行新 1 元紙幣,代替市面流通之銀元。另外,發行兩種鎳幣,代替市面流通的 1 毫及 5 仙銀幣。1 毫的鎳幣每枚重 2.591 克,5 仙的鎳幣每枚重 1.295 克 (1935 年,共發行 1 毫鎳幣 1000 萬枚,5 仙鎳幣 100 萬枚);
(3) 以每安士純銀合港幣 1.28 元的價格,收購市面銀塊;
(4) 凡擁有英國、墨西哥、香港銀元或香港銀質輔幣而面值超過 10 元者,必須在 1935 年 11 月 9 日起一個月內兌換成港幣。
白銀流失被有效防止,收回的銀幣全部換成英鎊,作為外匯基金 (根據《貨幣條例》,即現在的《外匯基金條例》設立)。
同時,港府通過的《銀行紙幣發行條例》,規定由匯豐、渣打、有利 3 家銀行負責發行紙幣。銀行須向外匯基金交付等值的英鎊換取負債證明書,證明書由庫務司 (即財政司) 簽字,並寫有發行紙幣的數目。銀行獲授權,即可按照證明書上所列的紙幣數目發鈔,受庫務司監管。
郝德傑不但穩定了港元價格,而且為香港日後幣制奠定基礎,成就斐然。
為了節省開支,郝德傑繼承貝璐餘緒,積極促進公務員本地化,讓更多華人投身政府。雖然部份高層及政治敏感職位仍舊在英國本土招聘,但華洋隔閡消融已見端倪。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Russell Spurr,《Excellency: The Governors of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