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

管治新界、九龍城寨與外交失誤

(一)

港督卜力認為,管治新界有別於管治都市化的香港島和九龍。他決定採取「間接管治」的手段:除徵稅外,盡量不加干涉,主要依靠鄉紳父老處理地區事務。

其又把新界劃分為不同區域,各設由鄉村耆老組成的委員會,負責維持治安。整個新界則由一名身兼警察司、巡理府和行政首長的英國官員統管。

港府不積極介入新界事務,原因在於:新界已和廣東省其他地區密切結合。勉強插手只會帶來許多行政管理上的問題。所以,英國一開始接管,新界即獲豁免許多關於屠房和街市、公共衛生、鴉片、牌照及登記的法例。反抗聲音因而消失。

(二)

九龍城寨 1847 年由清政府興建,主要負責監察維多利亞城的動靜。1898 年英國租借新界後,城寨於清政府據理力爭下,成為外飛地 (exclave),保有駐軍,「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

「新界六日戰」爆發,清政府曾派兵支援鄉民抗英,致使英軍入城寨將官員及官兵全數驅趕。九龍城寨自此無人居住,慘遭荒廢,直到二戰結束。

(三)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規定租借期為九十九年,預告 1997 年英國必須把新界交還。歷史學者曾銳生認為,該條約是「英國外交的一大失誤」,因為它留下懸而未決的問題,最後令它原本想保衛的殖民地受到傷害 (香港島、九龍與新界交流越來越緊密,1997 年竟連同新界一併交給中共)。

不過,筆者想指出:

a. 九十九年頗有取中國人「長長久久」的意思,暗示永久佔有租借地,僅免用「割讓」二字,以顧全清廷體面而已。這樣看,「租借九十九年」根本等同「割讓」,此亦是當時列強們不明文之共識;

b. 二戰結束後,英國國力大不如前,無暇料理遠東。加上解殖浪潮熾烈,香港未幾更發生「六七暴動」,迫逼英國不得不考慮「光榮撤退」,間接造就主權移交出現。

與其責難英國租借新界失誤,不如慨嘆上世紀七十八年代種種客觀條件 (英國勢衰、港人大中華意識旺盛、鄧小平堅決收回香港等) 不利英屬香港 (British Hong Kong) 生存!

[主要參考資料]

1.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