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3日 星期二

道可道,非常道

「道可道,非常道」出自老子《道德經》。第一和第三個「道」字解作萬物運行的規律,第二個「道」字解作說出、指明。全句的意思是:假若一萬物運行的規律可透過言語清楚說明,其必然非恆久不變的規律。換句話說,恆久不變的規律一定無法藉著言語全幅表達。

日常生活中,我們長期愛一個人,那份愛往往很難白紙黑字寫成各項具體行為,列出一張清單來。又本土派喜歡爭拗「香港文化是否華夏?」,為「華夏」做種種論述,其實一開始立論,「華夏」即失去本來面目,反而親身焚香祝禱、一家人吃團年飯,「華夏」是什麼一回事才更好被了解。這些都是活生生「道可道,非常道」的例子。

儒者喜歡把道理講得通透,他們自然不接受「道可道,非常道」,而強調講習議論。故此,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英美哲學家著重邏輯和語言分析,他們也未必認同老子的話。只有魏晉名士荀粲,深受老子啟發,主張「言不盡意」。他確實看見語言文字有局限性。

今時今日,立會候選人於選舉論壇上唇槍舌劍,究竟講了些什麼?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互不相讓。老子千百年前一句話,已經將現在論壇之無意義揭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