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的香港,由於「體制內改革」 (如議會抗爭)、溫和式的「體制外抗爭」(指傳統的和平示威形式)
已經行不通,激進的「體制外抗爭」必然成為社會的常態。
激進的「體制外抗爭」又名「武裝起義」。
「武裝起義」試釋
其實,早於「雨傘革命」後期,「武裝起義」的根芽已然萌發,只是未能茁壯成長而已。
所謂「武裝起義」中的「武裝」,不一定是指鎗炮,其可以泛指一般的攻擊 /
防禦性武器。中國古代的農民起義軍喜歡以鋤頭、犁耙作為武器,這固然是「武裝」的一種形式。「雨傘革命」期間,佔領人士喜歡以自製方盾抵擋差佬的警棍,這也是「武裝」的一種形式。
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雨傘革命」中佔領者所使用的武裝,大多屬於防禦型
(如方盾、護腕、頭盔),頗有墨家「非攻」之風。這與古今中外的革命者、示威人士的慣常做法迥然不同
(古今中外的革命者、示威人士經常使用帶有攻擊性的武裝,如汽油彈等,以對當權者施以強大的管治壓力)。
隨著「雨傘革命」宣告落幕,香港人今後正式面對港共的極權統治,「武裝起義」勢必成為香港人避免族群滅絕的唯一出路。於此,我們想特別強調以下兩點:
(1) 參與起義的人不宜只用防禦性武裝,其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攻擊性武裝。
(2) 參與起義的人不用介意人家的批評、刻意爭取「非暴力」市民的支持。
只有這樣,「武裝起義」才有成功的機會,香港人才有得救的希望。
補充一點,和「雨傘革命」被命名為「革命」不同,日後香港人的武裝鬥爭行動更適合被命名為「起義」,原因很簡單:「革命」較為著重政治體制之改革。「雨傘革命」的目標剛好在於爭取落實有公民提名的真普選,其因此是一場「革命」。港人日後的鬥爭則不然,它的目標更清晰是宣泄對港共政府的怨憤,為香港本土人士爭取生存空間,避免族群滅絕。這完全不涉及政治體制之改革,反與中國古代之「民變」、「起義」性質類似。
指導日後抗爭的四大原則
歷經「雨傘革命」的失敗,筆者認為,將來的抗爭必須受到以下四條原則指導:
第一,它必須與泛民、社運「老鬼」、佔中三子、雙學切割,由一群新生組織、新生世代發動、帶領。
第二,它不再訴諸廣大香港市民支持
(「訴諸廣大香港市民支持」無疑投石入海,毫無掀起波濤的作用),也不再以知識精英、文化人士為骨幹,而只需要勇武的行動人士,哪怕這些人出身低下階層。
第三,它需要一部份人思考各種具體的政治策略、戰術運用,形成所謂「智庫」組織。另外,它需要一些新媒體以合理化自身的行動。
第四,鑑於現在處於「戰爭狀態」,它將有限度地不復信守「自由」、「平等」、「基本人權」等價值,直至港共政權傾覆為止。
又礙於香港與大陸接壤,不易防守,香港人應密切注意國際局勢的變化。可以的話,盡可能援引英國及英聯邦諸國的軍隊入境,制港共於死地。
結語
只要港共一死,香港得到英國的軍事、經濟庇護,中共即使仍在北方苟延殘喘,這已對香港無關痛癢了。
香港歷經一段「英治時期」後,屆時港人要選擇自治、獨立,還是回歸英國,大可透過全民公投決定。即使新成立的港英政府不允許舉行全民公投,香港人能擺脫中共的實質殖民、滅族,這多少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