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 星期四

楊度的君憲救國思想 (上)

1915 年 3 月,楊度撰寫<君憲救國論>,細讀全文,竊以為代表清末民初支持君主立憲的知識分子的想法。

<君憲救國論>上篇回答了五個關鍵問題。

a. 民主共和政體何以令強兵無望?

民主共和國民,受平等自由學說薰陶,不能做到絕對服從,階級意識薄弱,偏偏軍事教育最講究絕對服從,而且極重階級。長此下去,中國軍隊必不能如德國、日本般節制謹嚴,稱雄於世,即使像英、法、美等國軍隊內部不發生叛變,只怕亦不可能,因中國並無一套行之有效的國民教育,令將士們對國家有義務心。

要令中國軍隊團結起來為國效命,不能訴諸抽象的國家觀念,必須有一實在具體的人作為向心,或皇室,或君主。民國初建,全賴袁世凱與北洋陸軍之間的感情與威力,羈制北洋陸軍不反叛。惟袁氏一死,加上自由平等學說浸潤灌輸,中國軍隊必致渙散潰決。中國處於日本、俄國兩大君主制強國之間,若無能戰的軍隊,國家隨時被吞噬。要強兵,只有棄民主共和,改行君主立憲一途。

b. 民主共和政體何以令富國無望?

國家能夠致富,全賴實業之建立,而實業建立最怕是遇上軍事之擾亂,金融稍受挫傷,非數年所能恢復。民國草創,軍事衝突連年,握有資本的人,或因戰亂遭受損失,或不敢輕易進行各項投資,怕社會出現混亂。影響所及,實業之繁盛不如清末十分之五。如果繼續實行民主共和,革命黨利用國會牽制大總統,大總統動用軍隊打擊革命黨,戰亂不息,工商愈困,實業不振只怕是最後結局,富國完全談不上。

c. 民主共和政體何以令立憲無望?

民主共和得以實行,多數人民必須有普遍常識。奈何中國多數人民不知共和為何物,不知法律以及自由平等學說的確切意義,誤以為自由就是以後無人制裁我,我任意行之可也。當人人以為自己有權利爭奪大總統位置,爭奪不成便以武力脅迫,中央威信又遠不如前,久而久之,欲求統一行政、國內治安,基本上完全不可能。民國草創,實行總統制,有臨時約法及國會,但能夠維持國家安穩,全賴背後之專制精神,「中國之共和,非專制不能治也」。

民主共和政體規限統治者任期,任期不過數年,久者不過連任,最久不過終身,無法指定將來繼任者。此一安排,令統治者無法為國家訂立百年發展大計,即使有訂立,亦無後繼者執行。退而求其次,遂淪為保持現狀,流風所及,為官者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只知貪污中飽私囊,圖為他日避亂租界。文人政客發言亦非有志為國,只知謀取私利,詆毀時流。偏偏施行立憲必然涉及國家百年大計,求教育、實業、軍事各方面之發展,而且不能一蹴而就,無十年二十年不可成事。民主共和養成官民得日過日,苟且偷安的心態,不敢思索將來之事,絕對不利立憲推行。

d. 立憲何以令國家富強?

建立憲政可藉著制度化確保富強政策之推行不因統治者更替而轉移,避免「人亡政息」的弊病,而做到人存政舉,人亡政亦舉,有前進無後退。楊度援引德國、日本案例:「今之德皇非威廉第一,德相非畢士麻克也,而德不因人亡而政息,乃反日盛者,憲政為之也。今之日皇非明治天皇,日相非伊藤博文、桂太郎,而日不因人亡而政息,乃反日盛者,憲政為之也」。

所謂立憲,是讓國家有一定法制,自元首以至於國民,皆不能外法律而行動,人事有變,但法制不變,國家以一定法制為主體,如此政府便永遠有善政而無惡政,國家自然富強。

惟立憲初期,阻力甚大,因官吏不改故習,士民忌憚變更。

e. 立憲為何要先有君主?

因中國人民智未開,個個各懷私心,爭奪大總統之位,令社會陷於戰亂。要防止戰亂,令國家得享安寧,就要除去競爭元首之可能性。只有改大總統為君主,使一國元首立於絕對不可競爭之地位,方足以止亂,孟子所謂「定於一」。

君主既立,為保自己地位於不墮,必順應人民要求,將憲政實行,拉攏人心。人民方面,見大局已定,希望各方面施政有改進,必要求立憲。擁立君主與實踐憲政是互相支持。無君主不能發生憲政,無憲政不能維持君主。挾專制之權推行憲政,憲政得以快速確立,國家得以快速進步,中國循此必可與世界各國爭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