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 星期四

略談明代蝗災

元末民變,跟蝗禍有關,見《元史》「蝗,民大饑」、「山東、河東、河南、關中等處蝗飛蔽天,人馬不能行,所落溝塹盡平,民大饑」、「蝗自河北飛渡汴梁,食田禾一空」。蝗蟲肆無忌憚侵蝕農作物,竟釀成嚴重的饑荒。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民間,深知蝗禍之苦,故即位後,每遇蝗災,必減免田租,以舒緩農民的經濟壓力。洪武年間,山西、山東、北平、河南等地皆曾發生蝗災。

至成祖,蝗禍依舊,其主要對治之法為派人捕蝗,見《明史》「捕山東蝗」、「蝗蝻害稼即捕絕之」、「遣使捕北京、河南、山東州縣蝗」。宣宗朝,仍「遣官捕近畿蝗」,但有意見反映「往年捕蝗之使害民不減於蝗」,《捕蝗詩》的出現,可見成祖以來做法存有流弊。

派人捕蝗雖不完善,卻始終沿用 (因無其他更有效之方法)。二祖、仁、宣時,施行仁政,「蝗蝻始生,必遣人捕枌」。祖宗世代相傳,即使世宗、神宗疏於民事,災荒甫至,仍「必賜蠲振,不敢違祖制」。此為明代施政較為可觀的一面。又派人捕蝗以外,不時蠲減、振貸、均糴以緩和災荒造成的不良後果。

《明代蝗災與治蝗研究》統計,明朝先後發生蝗災 967 次,平均每年便要爆發三次蝗災,越到明朝中後期,頻率越高。

崇禎年間,「山東、河南蝗,民大饑」,「兩畿、山東、河南、山、陜旱蝗,人相食」,「兩畿、山東、河南、浙江、湖廣旱蝗,山東寇起」,我們有理由相信,明末民變越趨嚴重,跟蝗災無法遏止,饑荒連年有密切關係。

《明史紀事本末》有「中原群盜」一章,其中明白提到:

是年,兩京、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浙江大旱蝗。至冬大饑,人相食,草木俱盡,道殣相望。河南土寇並起,自真定至河上道路梗塞。

六月,兩京、山東、河南、浙江旱蝗,多饑盜。

據此,更見流寇滋長與旱蝗發生密不可分。

《劍橋中國明代史》以下一段分析值得注意:

……1641 年乾旱和蝗蟲成災……餓死許多人,到處是乞丐,殺害嬰孩,甚至人相食……由於普遍的糧食囤積和投機,食物價格上漲,而流通的白銀量急劇緊縮,情況更加惡化。在 17 世紀 40 年代,儘管水、旱、蟲災很嚴重,但在許多「饑饉」地區,顯然仍可買到大米,問題是價錢太貴,許多人買不起……盜匪活動增加,饑餓的農民在鄉村到處流浪覓食。

扼要言之,蝗災令糧食短缺,現存米糧被囤積,人民負擔不起天價,饑腸轆轆,遂淪為饑民,或加入流寇,或人食人。

這種情況,在新莽末年曾經出現,《漢書》記載「枯旱霜蝗,飢饉薦臻,百姓困乏,流離道路」、「連年久旱,百姓飢窮,故為盜賊」、「四方皆以飢寒窮愁起為盜賊,稍稍群聚」。歷史出奇地重複,教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