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之亂後,中原政局動蕩。雍州 (甘肅、陝西、寧夏一帶) 以東地區,老百姓缺乏糧食,陷入飢餓困窘的處境。無以為生,唯有典當財物,甚至賣兒賣女,到處流徙。適值幽 (河北)、并 (山西)、司 (陝西中部、山西西南部、河南西部)、冀 (河北南部)、秦 (甘肅)、雍六州遭遇蝗災,農業及畜牧業嚴重受損,又有大瘟疫,加上寇盜橫行,終致百姓喪命者無數,所謂「流尸滿河,白骨蔽野」。當時「人多相食」,「百官流亡者十八九」。
琅琊王司馬睿重視農業。移鎮建鄴後,地位較高的縣級官吏,按交出的糧食數量,決定等級的高低上下。另外,如非肩負宮禁中的值宿警衛,或有重要任務在身,兵士們一律要到田裡耕作,「皆宜赴農,使軍各自佃作」,所得則放穀倉。太興元年 (公元 318 年),下詔徐、揚二州種麥,其後每年雖有旱災、蝗災襲來,糧食不足的情況已有改善。
太興二年 (公元 319 年),吳、吳興、會稽三郡爆發大飢荒,死者數以百計。開倉救濟之餘,東晉元帝下令群臣商討長遠對策,於是有應詹 (曹魏侍中應璩之孫) 的上表。
應詹指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軍興以來,征戰運漕,朝廷宗廟,百官用度,既已殷廣」,卻「下及工商流寓僮僕不親農桑而遊食者,以十萬計」,換句話說,大家都坐食農業的成果,卻無一人願意去從事農耕工作。應詹覺得,情況如果持續,人民飽受飢寒之苦,必然會落草為寇。又貧富懸殊,土地兼併,弱勢社群必被欺凌。解決方法實為恢復曹操屯田故事,務農重穀,特別是江西良田,更加不宜荒廢,「宜簡流人,興復農官,功勞報賞,皆如魏氏故事」,如此「則倉盈庾億,可計日而待也」。
應詹還看出壽春的戰略價值,主張「選都督有文武經略者,遠以振河洛之形勢,近以為徐豫之籓鎮,綏集流散,使人有攸依,專委農功,令事有所局」。壽春在東晉既是北伐前沿,也是偏安江左得以可能的屏障,且有相當的農業發展。
咸和五年 (公元 330 年),晉成帝 (明帝長子,東晉第三代皇帝) 開始度田收稅,規定取十分之一,即每畝稅米三升。六年 (公元 331 年),海賊肆虐,影響漕運,米無法北輸,遂「發王公以下餘丁,各運米六斛」。未幾,水災、旱災、蝗災累年,農業收成受損,虛報數字開始出現。晉穆帝時有桓溫北伐,軍事行動頻繁令「糧運不繼」,「制王公以下十三戶共借一人,助度支運」。至哀帝,減田租,每畝稅米二升。孝武帝太元二年 (公元 377 年),除度田收租,王公以下口稅三斛,唯免除在役的人。八年 (公元383 年),又增收更多米糧作稅收,口五石。至於末年,「天下無事,時和年豐,百姓樂業,穀帛殷阜,幾乎家給人足矣」。
可以發現,東晉採實物地租,而且田租較西漢文景時期的「十五稅一」、「三十稅一」為高,亦有額外的徵收和力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