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拙文<問世間情是何物>中,余曾經說過:
《梁祝》要算是中國家喻戶曉的愛情悲劇,請看其結局,梁山伯有無另擇性格外表類似祝英台者,重新投入再愛呢?沒有。梁祝二人有無同居共住過呢?僅一起讀書問學而已。構成他們之間愛情者,關鍵為:認定,即認定對方為不可取代
(irreplacable)。因為不可取代,所以祝被許配給馬家,梁選擇了死,祝知道梁死,自己亦殉身。
西方莎翁名劇《羅密歐與茱麗葉》說得更明白,羅密歐因不願獨生而自殺,茱麗葉發現羅密歐自盡,也相繼自盡。這也是一種認定。
認定如何可能?為何認定這個,不認定那個?這是造化之巧妙,不可思議,不可臆測。
誠然,天意弄人,你認定別人,別人未必認定你。少年維特、卡頓都是顯明例子。
不過,縱使如此,二人俱視自己所愛為不可取代,失去了即一生無法再愛上另一人,他們已經享有愛情,明白愛情,為世所公認。
在<愛一個人,不只一種方式>,我又說:
畫家范戴克 (Van Dyck) 有一句名言:「愛情不是索取,而是給予」。給予對方空間享受自己所愛,甜甜蜜蜜過一輩子,你就是愛她。她觸礁了,你可以從旁安慰,讓其有信心重新啟航。儘管美麗長髮未留在你手,看見披上嫁衣的她展露出世上最燦爛的笑容,多少都是一種幸福。
加上「愛情不是佔有,也不是憐憫」的分判,以此為基準去審視中唐關於愛情的傳奇,會有很富趣味性的發現。
先簡單介紹一下什麼是中唐傳奇。
傳奇指虛構的文言短篇小說,上承六朝神怪小說,始創於初唐,大盛於中唐。中唐傳奇以寫愛情為最精彩,尤其以元稹<鶯鶯傳>(<會真記>)、蔣防<霍小玉傳>、白行簡<李娃傳>、沈既濟<任氏傳>堪稱成熟作品。晚唐以後,受昏暗政治氣氛影響,傳奇傾向寫豪士俠客,如袁郊<紅線傳>、杜光庭<虯髯客傳>等。
細讀四<傳>,最能體現愛情者,首推蔣防<霍小玉傳>。小玉深愛李益愛至化成厲鬼,愛你變成恨你,自然是一種認定。李益也不遑多讓,小玉死後,心理出現嚴重問題,至死不能平復。假如他不愛小玉至深,焉會如此?換言之,他也認定小玉為唯一最愛。
次推沈既濟<任氏傳>。任氏原本為一女狐妖,「多誘男子偶宿,嘗三見矣」,竟因鄭六一改常態,曰「若公未見惡,願終己以奉巾櫛」,既拒絕與韋崟上床,亦不惜賠上性命與鄭六偕行,滿足心上人意願。可惜鄭六由始而終只貪戀任氏美貌,根本未曾用心愛過她,如既濟所言「徒悅其色而不征其情性」,任氏之付出卒之得不到好回報,然此無損她得享愛情,因她已認定鄭六為一生最愛,至死不悔。又「凡任氏之薪粒牲餼,皆崟給焉。任氏時有經過,出入或車馬輿步,不常所止。崟日與之遊,甚歡。每相狎暱,無所不至,唯不及亂而已。是以崟愛之重之,無所吝惜,一食一飲,未嘗忘焉。」韋崟對任氏也有愛情存其中,形態近似范戴克所言「愛情不是索取,而是給予」。
元稹<鶯鶯傳>張生固然未有以崔鶯鶯為唯一最愛,否則他就不會另娶他人。至於鶯鶯,她雖難忘張生,但起初其與張生接近,很大程度是想擺脫母親束縛,而非純粹為了張生。可以說,她是為求剎那自由而與張生發生關係。後來她認定張生為唯一至愛,為之牽腸掛肚,但當她說「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時,她其實已慢慢改變心態,轉為接受、愛護當下待她好的丈夫。嚴格言之,鶯鶯最終是選擇了向現實妥協,放棄對張生的認定。<鶯鶯傳>雖有愛情,但終歸於無情。
至於白行簡<李娃傳>,李娃與其母親設計合謀鄭生所有錢財,即棄之不理,愛一個人決不會如此,此已跡近冷血。至後來支持鄭生考科舉,更多是為自己長遠打算,希望透過鄭生高中,保自己他朝富貴,把鄭生當成搖錢樹、飯票。鄭生有沒有認定李娃?也不見得有,只是為其美色所迷。二人儘管共諧連理,李娃也「埋家飲井水」,成了「汧國夫人」,但此不能掩李娃、鄭生之間無愛情。男女一起最大的悲劇亦正是如此,有婚姻而無愛情。
附上舊文四篇,讀者宜與四篇長文合讀,互相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