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 星期一

唐代的府兵制與彍騎制

唐朝初年,繼續採用府兵制。

關於唐代府兵制,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作出了扼要的介紹:

唐以前,中國兵役制度,遍及全民眾,可說是一種兵農合一制。依照現代人講法,這是一種社會經濟與國防武裝的緊密聯繫。唐代兵役制度改變了,可說是另一種的兵農合一制。我們不妨說:兵農合一可有兩種方式:一是漢代的方式,一是唐代的方式。漢代的兵農合一,是寓兵於農,亦即是全農皆兵,把國防武裝寄託於農民的生產集團,生產集團同時即是武裝集團。唐代的兵農合一,則是寓農於兵,在武裝集團裡寄託生產,不是在生產集團裡寄託武裝。所以只能說是全兵皆農,而並非全農皆兵。把武裝集團同時變成生產集團,每個軍人都要他種田,卻並不是要每個種田人都當兵。這一制度,從北周蘇綽創始,唐代人不過踵其成規。從歷史上講來,唐制似乎又要比漢制好一些。因為中國國家大,戶口多,不需要全農皆兵。全農皆兵,反而變成有名無實,訓練不精。只要全兵皆農,不是軍人坐食餉糧,安逸無事,就夠了。這種全兵皆農制,在當時稱之為府兵。

此論府兵制並非全農皆兵,而是寓農於兵,在武裝集團裡寄託生產。全農皆兵,訓練不精,戰鬥力欠奉。全兵皆農,戰鬥力強之餘有充足糧食,故「唐制似乎又要比漢制好一些」。

府是指的軍隊屯紮地......唐代都稱之為折衝府,折衝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這些軍人又是怎樣來歷呢?當時戶口本分九等,這都是根據各家財富產業而定......據當時法令,下三等民戶,是沒有當兵資格的,只在上等中等之中,自己願意當兵的,由政府挑選出來,給他正式當兵。當兵人家的租庸調都豁免了。這是國家對他們的優待。此外則更無餉給,一切隨身武裝,也許軍人自辦。

置六百三十四折衝府於關內外。折衝府分三等,上府兵 1200 人、中府兵 1000 人、下府兵 800 人。府兵都是來自上等、中等的民戶,有一定的財富產業。政府免除府兵賦役,惟須自備兵器及衣食 (自給自足)

府兵也是到了二十歲才開始服役,每個府兵須到中央首都宿衛一年。此外都在本府,耕田為生,而於農隙操練。當宿衛的,叫做上番,番是更番之意,商販則正如漢人所謂踐更。只漢人踐更,是在地方服役,唐人上番,則向中央服役而已。

民年二十至六十充役,除征戰外,府兵每年須輪番宿衛京師,叫做「上番」。

有事打仗,就由大將軍統領出征。待戰事結束,兵歸於府,將歸於衛。軍隊回到本鄉,在他府裡有一個折衝都尉,是主平時訓練的。所以唐代養兵,既不花一文錢,不費一粒米,而養將,也不使預問政事。除卻戰事外,也並不統帶軍隊。

戰時由政府命將率眾出兵,戰爭完畢,兵歸於府,將歸於朝 (兵將分離)。另外,府兵由政府授田 (跟均田制並行),平日安居田畝,由折衝都尉於農閑時教習戰陣。

唐中葉以後,府兵制逐漸敗壞,錢穆分析箇中原因:

各地府兵都要到政府輪值宿衛,這些當宿衛的府兵,論其家庭經濟,都是很殷實的,平素的生活也都過得好,這因窮苦家庭的子弟根本不准當兵的。在唐太宗時,這種士兵到中央宿衛,皇帝自己也時同他們在宮廷習射。政府看得起他們,他們也就自覺光榮。後來天下太平,每常幾萬人輪番到中央,沒有事情做。皇帝當然也不再注意到他們了,於是今天某大臣要蓋花園,明天某親貴要造宅第,都向軍隊商量,借多少人手去幫忙。士兵變成了苦工,受人賤視。下次遇到上番值宿,便多逃亡規避。

此言府兵地位低降。唐初對府兵十分禮遇,但高宗以後慢慢取消優待,人民不願當兵。

在唐初,府兵出外打仗陣亡,軍隊立刻把名冊呈報中央,中央政府也馬上會下命令給地方,立刻由地方政府派人到死難士兵家裡去慰問,送他勳爵,給他賞恤。陣亡軍人的棺木還沒運回,而政府一應撫恤褒獎工作都已辦妥了。這等事關係極大,尤其在軍隊的精神上,有說不盡的鼓勵......到後來,軍隊和政府,還是犯了一個鬆懈病,疏慢病。軍隊士卒死亡,不一定即速呈報到中央,中央又不一定分頭轉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不一定特為此事到他家裡,戰事也結束了,軍隊也復員了,但死者家屬,還不見政府派來人。死的似乎白死了,人心便這樣地漸漸失去了。此外已經有了相當勳位的軍人,正因為勳位僅僅是一種榮譽,並不與實職官員一般,換言之,他還是一個兵。而於是政府要員,有時還要派他去服力役,給差喚。因此勳位在身,不為榮而轉為辱。倘使別人稱呼你勳位如中尉、上校之類,已不是一種尊敬,而成了一種譏諷了。武官的勳名被人看不起,軍人的地位也就墮落了。

此言軍隊、政府的鬆懈和疏慢,令府兵得不到鼓勵和尊敬。

政府刻意開邊,開邊需要防戍邊疆的軍隊。本來府兵打完仗就復員,現在變成沒有復員了,要你長期戍邊。最初去戍邊的,還可交替輪番,後來後方不上緊,第二批新的不送出去,第一批舊的要想復員也復不成。於是兩年三年地繼續,而這些兵本都是殷實之家的子弟,他們的衣服、馬匹、兵器,都是自己置備製造隨身攜帶去的。因為他們田地不要租,又不要向國家當差服役,所以有力量自備武裝,長短肥瘦當然稱身,刀槍輕重,也能配合他的體力,馬的性格也懂得,他的生命要靠這些的,前途立功,也要靠這些,所以一切衣甲、兵器、馬匹都很好,很講究,很精良,這也是府兵之不可及處。而且那些府兵,仍恐國家薪餉不夠用,隨身還要帶點零用錢。唐代用絹作幣,大家攜帶絹匹,到了邊疆,邊疆的營官說:你們的絹匹該交給我,存放在儲藏室,待需要時再領取。於是故意叫士兵們作苦工,一天做八點鐘的,要他們做十點鐘,吃睡都不好,處處折磨他,希望他死了,可以把他存放的財物沒收。

此言久戍不歸,府兵遭折磨、虐待。

錢穆說:

這許多事,正史所不載,要在許多零碎文件中,才可看出。然而正因為這許多事,唐代的府兵制度就垮了台。

其他一些原因還有:

承平日久

府兵漸疏於訓練,遇戰時即潰敗。

均田制破壞

府兵制的首要條件是人民能自給自足。中唐以後,土地兼併嚴重,人民生活也成問題,更遑論當兵。

唐代府兵制有四大優點:

i. 兵源充足

府兵來自農戶,無需特別徵集。

ii. 節省軍費

府兵制與均田制相輔相承。府兵平時務農,戰時出征。他們又自給自足,自備武器、糧食和衣物,節省國家養兵開支。

iii. 質素優良

府兵自富裕農民中挑選出來,質素甚佳,有保家衛國的意識。平時經常接受軍事訓練,戰鬥力強。

iv. 防止割據

遇有戰爭,中央臨時命將統兵;戰爭結束,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兵將分離,有效防止將領擁兵自重 (唯一缺點是兵將間缺乏溝通,指揮困難,影響作戰能力)

隨著府兵制崩壞,代之而起的是彍騎制。

唐玄宗時,宰相張說以府兵逃亡過多,不能供應宿衛,因此奏請改用募兵擔任宿衛的任務。開元十一年 (公元 723 ),招募京兆、蒲、同、歧、華、潞諸州府兵部中一部份壯丁,另招一部份來服役之白丁,共得宿衛之士十二萬人,稱「長從宿衛」。次年,重加選募,更名曰「彍騎」。彍者有勇捷之意,自此遂由徵兵之府兵制改為募兵之彍騎制,改民兵為職業兵。

錢穆《國史大綱》對彍騎制有一段精闢的評論:

「彍騎」制始於玄宗時張說之建策。(彍騎之興,在開元十一年,初名「長從宿衛」,至開元十三年始有「彍騎」名。)

以當番衛士因貧弱逃亡略盡,請一切召募強壯,不簡色役,優為條例。逋逃者爭來應募,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系諸衛,更番上下,以實京師。此即以後所謂彍騎。
 
其實彍騎與府兵還是大同小異。一樣的於農家中挑募富強。(既以強壯募,又優為條例,則富強仍兼有之。) 一面授田耕種,一面輪番宿衛,惟與府兵制不同者,府兵遍及全國,彍騎則只在京師。府兵兼負征戍,彍騎則專於宿衛。
 
彍騎只是府兵制之縮小範圍,正因其精神不夠推行之故。
 
因為彍騎還只是府兵制之縮小範圍,故至天寶以後,連彍騎亦不能存在。(在上者精神不貫注,則經歷相當時期,折衝府依然無兵可交。以前召募的,現在仍然逃亡。)
 
自此唐代只有所謂「方鎮」的邊兵,(開元二十五年始募丁壯,長充邊軍。) 與中央的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