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日 星期一

回到事物本身

「回到事物本身」是胡塞爾 (Edmund Husserl) 學問的重心所在。

胡塞爾 1859 年生於奧地利一個猶太人家庭。接受過早期教育後,他進入萊比錫大學學習物理學、天文學和數學。1881 年進入維也納大學,兩年後取得數學博士學位。1884 - 86年,胡塞爾成為布倫塔諾 (Franz Brentano) 的學生,精研休謨、密爾對倫理學、心理學及邏輯學問題的看法。不久,布倫塔諾建議他做斯通普夫 (Carl Stumpf) 的助手。胡塞爾 1891 年寫成首部著作《算術哲學》(Philosophy of Arithmetic)。

1900 年,胡塞爾發表《邏輯研究》(Logical Investigations),正式為現象學 (Phenomenology) 開宗立派。同年,他應邀到哥廷根大學任教。在往後十六年,胡塞爾寫了一系列著作,如《純粹現象學通論》等。《存有與時間》(Being and Time) 的作者海德格 (Martin Heidegger) 更是其得意門生。1928 年,胡塞爾於弗萊堡大學退休。納粹黨崛起,因為身上的猶太人血統,胡塞爾 1933 年起被禁止參與學術活動。1938 年,歷經幾個月病痛折磨,胡塞爾與世長辭,終年 79 歲。

西方近代哲學有所謂「知識論的轉向」(the epistemological turn),不復追問「上帝是否存在?」、「什麼是理型?」,轉為問「真確無誤的知識如何可能?」、「知識賴以構成的基礎是什麼?」儘管大哲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已作出詳盡解答,其後學頗覺「物自身」觀念有問題,汲汲於解消,卒之成就德國觀念論,將一切知識看成是認知自我 (絕對精神的體現) 的彰顯。部份哲學家不滿德國觀念論,指知識源自客觀外在的真實的世界。兩派爭持不下,「如何更好地理解主觀的認知自我與客觀外在的真實的世界的關係?」變得迫切,現象學恰好是要解決此一問題。

「回到事物本身」即「回到現象本身」,現象是什麼一回事?它的本質是怎樣?弄得清現象,大部份知識從現象來,「知識如何可能?」就可以被回答。胡塞爾主張,要好好把握現象本身,首先要將現象裡的種種東西的存有地位「懸擱」(epoche),「懸擱」也者,存而不論。他又說:「直觀不能論證或演繹」,反對用邏輯推演的方式把握現象,而用「本質直觀」。

在《邏輯研究》中,胡塞爾指,所有現象都是意向行為,而構成意向行為的重要元素是意向性 (intentionality)。意識通過不同方式 (如關注、理解、記憶、關聯、幻想等) 把某些東西變成意向對象,此一亦主 (內在) 亦客 (外在)、無主 (內在) 無客 (外在) 的互動構成現象。胡塞爾後來索性用「諾耶思 (Noesis,心智) - 諾耶瑪 (Noema,被思想、判斷、知覺的對象)」結構表出。

胡塞爾晚期特別著重意識作為一能夠活動、認識真理、賦予價值意義、構成對象的超驗主體 (transcendental ego),開創「超驗現象學」(《笛卡爾式的沉思》Cartesian Meditations 是「超驗現象學」的一個引論)。做法惹來不少擁護《邏輯研究》主張的學者 (如慕尼黑現象學小組) 不滿。

胡塞爾在最後一部著作《歐洲科學危機與超驗現象學》(The Crisis of European Sciences and 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 中發出警告,歐洲文明將因相對主義與非理性主義的猖獗而陷入「危機」。他提出「生活世界」(Lifeworld) 一概念,指我們生活於其中的這個「世界」,其可被稱為一切現象的「背景」或「視域」。在「生活世界」中,每一對象作為其自身、作為獨特的東西顯現出來,它們連帶其意義只能為我們所把握。「生活世界」既是個人的,又是主體間的 (intersubjective),它不是封閉在每個個體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