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代唐與吐蕃的關係之前,我們先略說一下于闐、高麗、室韋、突厥之狀況。
天授三年(公元六九二年),尉遲伏闍雄卒,武后改立其子尉遲瑕為新任于闐國王。
臘月,立故于闐王尉遲伏闍雄之子瑕為于闐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同年,新羅王金政明卒,武后立其子金理洪為王。
二月,丙子,新羅王政明卒,遣使立其子理洪為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金政明乃金法敏之兒子。法敏死後,唐室立政明為王。
丁亥,新羅王法敏卒,遣使立其子政明。(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室韋方面,其於長壽三年(甲午,公元六九四年)年初起兵作反。武后派靺鞨人李多祚擊破之。
室韋反,遣右鷹揚衛大將軍李多祚擊破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後突厥汗國不時寇掠,唐室派王孝傑領兵討伐。
丙午,以王孝傑為朔方道行軍總管,擊突厥。(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突厥後來寇涼州,擒都督許欽明。欽明,許紹之曾孫也。
丁巳,突厥寇涼州,執都督許欽明。欽明,紹之曾孫也;時出按部,突厥數萬奄至城下,欽明拒戰,為所虜。(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欽明有一兄長,名為許欽寂。其擔任龍山軍討擊副使,與孫萬榮等人戰於崇州,兵敗被擒。
欽明兄欽寂,時為龍山軍討擊副使,與契丹戰於崇州,軍敗,被擒。(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契丹軍圍攻安東都護府城,逼迫欽寂前往勸降。欽寂向城中的安東都護裴玄珪大叫道:「契丹狂賊,滅在朝夕,裴公要鼓勵將士殺賊守城以全忠節!」契丹人終把他殺死在城下。
虎將圍安東,令欽寂說其屬城未下者。安東都護裴玄珪在城中,欽寂謂曰:「狂賊天殃,滅在朝夕,公但勵兵謹守以全忠節。」虜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隨著默啜願意為唐室討伐契丹,突厥對唐室之威脅稍為減弱。
吐蕃方面,萬歲登封元年(丙申,公元六九六年)三月,武后派遣王孝傑、婁師德與吐蕃將領論欽陵贊婆戰於素羅汗山,招致大敗。
三月,壬寅,王孝傑、婁師德與吐蕃將論欽陵贊婆戰於素羅汗山,唐兵大敗。(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孝傑被免為庶人,婁師德則被貶為原州員外司馬。
孝傑坐免為庶人,師德貶原州員外司馬。(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正當唐室處於軍事上之不利位置,吐蕃竟遣使來唐請求和親。武后遂派郭元振往吐蕃,觀察這時的情況是否適宜和親。
吐蕃復遣使請和親,太后遣右武衛冑曹參軍貴鄉郭元振往察其宜。(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論欽陵向郭元振表示,請唐室罷安西四鎮戍兵,並求把十姓突厥之地轄屬於吐蕃。元振反對,欽陵於是遣使者隨元振入朝,請求唐室許可自己之建議。
吐蕃將論欽陵請罷安西四鎮戍兵,並求分十姓突厥之地。元振曰:「四鎮、十姓與吐蕃種類本殊,今請罷唐兵,豈非有兼併之志乎?」欽陵曰:「吐蕃苟貪土地,欲為邊患,則東侵甘、涼,豈肯規利於萬里之外邪!」乃遣使者隨元振入請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朝廷對論欽陵之建議遲疑未決,元振於是上疏表達己見。
朝廷疑未決,元振上疏,以為:「欽陵求罷兵割地,此乃利害之機,誠不可輕舉措也。今若直拒其善意,則為邊患必深。四鎮之利遠,甘、涼之害近,不可不深圖也。宜以計緩之,使其和望未絕則善矣。彼四鎮、十姓,吐蕃之所甚欲也,而青海、吐谷渾,亦國家之要地也,今報之宜曰:『四鎮、十姓之地,本無用於中國,所以遣兵戍之,欲以鎮撫西域,分吐蕃之勢,使不得並力東侵也。今若果無東侵之志,當歸我吐谷渾諸部及青海故地,則五俟斤部亦當以歸吐蕃。』如此則足以塞欽陵之口,而亦未與之絕也。若欽陵小有乖違,則曲在彼矣。且四鎮、十姓款附歲久,今未察其情之向背,事之利害,遙割而棄之,恐傷諸國之心,非所以御四夷也。」太后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
按照元振的意思,其建議唐室不宜「直拒其善意」。恰當的做法當是說服欽陵如下:四鎮、十姓之地,本於中國無所用,唐室之所以遣兵戍守,只是欲以鎮撫西域,分薄吐蕃之勢,使之不得全力東侵。倘若吐蕃果無東侵之志,吐蕃當歸還吐谷渾諸部及青海故地給唐室。如是,五俟斤部即可交給吐蕃。
元振之言,極具卓見,武后因此欣然接受。
元振又勸武后答允與吐蕃的和親,從而離間吐蕃百姓與論欽陵的關係。
元振又上言:「吐蕃百姓疲於徭戍,早願和親;欽陵利於統兵專制,獨不欲歸款。若國家歲發和親使,而欽陵常不從命,則彼國之人怨欽陵日深。望國恩日甚,設欲大舉其徒,固亦難矣。斯亦離間之漸,可使其上下猜阻,禍亂內興矣。」太后深然之。元振名震,以字行。(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五)